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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观网络写手“人间妖孽、竹影青瞳”之裸照风波有感,并写给这个时代所有认为“自由大于道德”的人们。
“人的道德基于尊严,人的尊严基于道德。”(康德语)人类任何一点一丝的逾越,都必然验证了“贪欲是人类最大的恶德”这一真理。
z先生说:这种逾越是真实的,因为她的行为和如今最为高尚的职业——商人,其二者之间的属性是一致的,即:赤裸裸地公然倡导人类每一个个体的共同欲望和利益。而非按照从来都不知道从哪里来、又或人为了区别自己同其他生命的不同,而假定设置的道德逻辑规范去虚伪地生活。为什么商人可以公然地裸露自己的欲望而成为合法的行为?而妖孽以赤裸的形式“回归自然”则成为卫道士嘴里眼中的“千夫所指”、“猪狗不如”?在属性一致的平台上,形式的不同,则成为你们发泄情绪的最佳集中地。这种指责是逐本求末,这是当今道德的最大伪善。
d先生说:历来形式上的惊人之举其背后的隐衷都是夹杂着非常明确的功利性,这种功利性的行为在当事人眼中是合情合理的,忽略相对,并以绝对的“自由”为其行为冠之以美名;借以期望其行为在所处社会引起轩然大波,达到绝对功利的目的。这种自我主义行为看似没有与规范人类行为的法律进行正面对抗,但其行为所引起的轰动比一般的刑事犯罪所引起的后果要深远得多!并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持续冲击人们的道德底线。最终在习惯或漠视等条件下成熟,让“恶”成为“小善”让“小善”成为时尚。
古人云:天下之人,不可皆贤,不可皆不肖。就木子现象所引发的社会问题,至今仍在某些地域为各行各业的人士津津乐道,并充分利用其引发的盛誉,为其造势。今天这妖孽的所做作所为,也难保不是受到木子的启发而后继之的产物。
事物相对,是谓恒也。今天木子和妖孽的行为也是“恒”起因应该是新旧道德规范搭建未遂,沦落之后的一种社会是非观的裂变,才衍生出今天木子、妖孽及其支持拥护者的“是非罔故”但这种“恒”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的绝对意义上的讽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们反映、代表了辉煌的现代文明的另一面,看似健康的躯干,却满是裂变的癌细胞。
x先生说:无论是木子还是妖孽,她们的行为我都能接受。所谓“存在合理”我们不能把我们既定的世界观强加于她的身上,并要求其按照某类人的行为方式去生活。尼采不是说么:道德仅仅是一小部分人制约一大部分人的工具。人若为道德而活,道德就成了人性的枷锁;人若为自由而活,才能体现出人性的高贵。如果有下辈子,那么我相信绝大部分人不会选择继续做人,至少我个人会选择作“妖”无拘无束,肆意妄为,不用拿一辈子的时间去和道德抗衡。
不过我倒觉得这妖孽非常tm的搞笑,而且这主儿还是蛮有意思的,仅仅称自己是“人间妖孽”而未称自己是人鬼神“三界妖孽”哈,不知道是专门跟人间过不去呢?还是境界不够,没有想过到三界都去混混,哈哈,回头我叫“三界妖孽”
w先生说:看其言论:“我的回归身体不是倡导女权,更不是对传统男性价值的回归或献媚。也是为了避免陷入这两种不同的价值观,我倡导身体的觉醒,首先是让身体回归物体,也就是把身体当作自在的物体来对待。这自在的物体正如自然界的植物和动物,有大自然赋予的美丽色泽和构形。”这种观点与西方“天体浴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计谋,并成功地把一个事关道德的绝对问题引入相对之中,试想:我们若是反击其行为,就如同我们反击时下西方民主社会盛行已久的纯洁如婴儿的天体浴场,且我们这种反击一定会被冠以绝对的“龌龊、肮脏、下半身思考”等“小人常戚戚”的名头,死无葬身之地。再看当事人的立论,其架势颇有参透一切皮相,思想进入了“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的高深境界。而所有正义的声讨,则都还停留在其皮相,两相对比,不知不觉间声讨者的思想落入了下乘。整个儿一个颠倒!变成了声讨者是肤浅的,妖孽是高深的,这未免太荒唐!
就“回归”而言,任何个体形式上的回归都出于思想上的破产。你隐居也罢,避世也罢,修身也罢。因为,思想的进化是纯精神的,是一种心智力的蜕变,心智力的蜕变让原本不属于人类的“宁静”进化、衍生至精神上的无为,清静无为,自在无为,无为而为,进而道法自然。而绝非以“回归”为借口进行一场有关贪欲的赤裸裸的形式颠覆。
若说“天体浴场”是一次形式上的自欺,那么这妖孽所提出的回归则完全是“挂羊头、卖狗肉”是一场诈骗。
看这段引言,以“回归”“物体”“自在”“大自然”等在这个时代绝对“纯洁”的词汇... -->>
题记:观网络写手“人间妖孽、竹影青瞳”之裸照风波有感,并写给这个时代所有认为“自由大于道德”的人们。
“人的道德基于尊严,人的尊严基于道德。”(康德语)人类任何一点一丝的逾越,都必然验证了“贪欲是人类最大的恶德”这一真理。
z先生说:这种逾越是真实的,因为她的行为和如今最为高尚的职业——商人,其二者之间的属性是一致的,即:赤裸裸地公然倡导人类每一个个体的共同欲望和利益。而非按照从来都不知道从哪里来、又或人为了区别自己同其他生命的不同,而假定设置的道德逻辑规范去虚伪地生活。为什么商人可以公然地裸露自己的欲望而成为合法的行为?而妖孽以赤裸的形式“回归自然”则成为卫道士嘴里眼中的“千夫所指”、“猪狗不如”?在属性一致的平台上,形式的不同,则成为你们发泄情绪的最佳集中地。这种指责是逐本求末,这是当今道德的最大伪善。
d先生说:历来形式上的惊人之举其背后的隐衷都是夹杂着非常明确的功利性,这种功利性的行为在当事人眼中是合情合理的,忽略相对,并以绝对的“自由”为其行为冠之以美名;借以期望其行为在所处社会引起轩然大波,达到绝对功利的目的。这种自我主义行为看似没有与规范人类行为的法律进行正面对抗,但其行为所引起的轰动比一般的刑事犯罪所引起的后果要深远得多!并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持续冲击人们的道德底线。最终在习惯或漠视等条件下成熟,让“恶”成为“小善”让“小善”成为时尚。
古人云:天下之人,不可皆贤,不可皆不肖。就木子现象所引发的社会问题,至今仍在某些地域为各行各业的人士津津乐道,并充分利用其引发的盛誉,为其造势。今天这妖孽的所做作所为,也难保不是受到木子的启发而后继之的产物。
事物相对,是谓恒也。今天木子和妖孽的行为也是“恒”起因应该是新旧道德规范搭建未遂,沦落之后的一种社会是非观的裂变,才衍生出今天木子、妖孽及其支持拥护者的“是非罔故”但这种“恒”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的绝对意义上的讽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们反映、代表了辉煌的现代文明的另一面,看似健康的躯干,却满是裂变的癌细胞。
x先生说:无论是木子还是妖孽,她们的行为我都能接受。所谓“存在合理”我们不能把我们既定的世界观强加于她的身上,并要求其按照某类人的行为方式去生活。尼采不是说么:道德仅仅是一小部分人制约一大部分人的工具。人若为道德而活,道德就成了人性的枷锁;人若为自由而活,才能体现出人性的高贵。如果有下辈子,那么我相信绝大部分人不会选择继续做人,至少我个人会选择作“妖”无拘无束,肆意妄为,不用拿一辈子的时间去和道德抗衡。
不过我倒觉得这妖孽非常tm的搞笑,而且这主儿还是蛮有意思的,仅仅称自己是“人间妖孽”而未称自己是人鬼神“三界妖孽”哈,不知道是专门跟人间过不去呢?还是境界不够,没有想过到三界都去混混,哈哈,回头我叫“三界妖孽”
w先生说:看其言论:“我的回归身体不是倡导女权,更不是对传统男性价值的回归或献媚。也是为了避免陷入这两种不同的价值观,我倡导身体的觉醒,首先是让身体回归物体,也就是把身体当作自在的物体来对待。这自在的物体正如自然界的植物和动物,有大自然赋予的美丽色泽和构形。”这种观点与西方“天体浴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计谋,并成功地把一个事关道德的绝对问题引入相对之中,试想:我们若是反击其行为,就如同我们反击时下西方民主社会盛行已久的纯洁如婴儿的天体浴场,且我们这种反击一定会被冠以绝对的“龌龊、肮脏、下半身思考”等“小人常戚戚”的名头,死无葬身之地。再看当事人的立论,其架势颇有参透一切皮相,思想进入了“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的高深境界。而所有正义的声讨,则都还停留在其皮相,两相对比,不知不觉间声讨者的思想落入了下乘。整个儿一个颠倒!变成了声讨者是肤浅的,妖孽是高深的,这未免太荒唐!
就“回归”而言,任何个体形式上的回归都出于思想上的破产。你隐居也罢,避世也罢,修身也罢。因为,思想的进化是纯精神的,是一种心智力的蜕变,心智力的蜕变让原本不属于人类的“宁静”进化、衍生至精神上的无为,清静无为,自在无为,无为而为,进而道法自然。而绝非以“回归”为借口进行一场有关贪欲的赤裸裸的形式颠覆。
若说“天体浴场”是一次形式上的自欺,那么这妖孽所提出的回归则完全是“挂羊头、卖狗肉”是一场诈骗。
看这段引言,以“回归”“物体”“自在”“大自然”等在这个时代绝对“纯洁”的词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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