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精细的芙蕾?福尔赛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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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怀恨在心,而且时常用来挟制他。他倾听一下。门内传来一点声响,一个女人走动时的轻微簌簌声。她在里面。他敲一敲门。
“谁?”
“我,”索米斯说。
她刚在换衣服,现在还没有完全换好;镜子前面是一个惊人的美丽身体。她的胳臂、肩膀、头发——颜色比他第一次看见她时已经深得多了——颈子的线条、衣服的光采、乌睫毛的灰青眼睛,看上去都有一种华贵派头——敢说她四十岁还是和过去一样漂亮。她是一笔很不错的财产,一个顶好的管家婆,一个相当懂事和慈爱的母亲。只要她对他们之间的关系不要总是那么酸溜溜的,那么直言无忌就好了!她对他没有真感情,他对她也同样没有;可是索米斯有一种英国人的通病,总是不痛快她对他们的结合从不虚情假义地粉饰一下。他和她这个国家的无数男女一样,主张结婚应当建筑在互爱的基础上,但是如果结婚后发现843双方并没有爱情,或者从来没有真正爱过,——因而显然不是建筑在爱情的基础上——那也不能说穿。事实就是如此,爱情是不存在的——但是事实既然如此,你就只能这样下去!这样,你就两面都讲得过去,而且不会象法国人那样变得满腹牢骚,只图眼前,做出伤风败俗的事来。还有,为了财产着想,也必须如此。两个人之间没有爱情,这件事他知道,她也知道,而且双方都心照不宣,可是他仍旧指望她不要在谈话或者行动中承认有这种情况存在,他而且永远不能理解她骂英国人假道学是什么意思。他说:
“下星期你请些什么客人上家里去?”
安耐特照样用口红细细涂着嘴唇——他总是不愿意她搽口红。
“你妹妹维妮佛梨德,和卡狄干一家,”她拿起一支细睫毛笔“还有普罗斯伯?普罗芳。”
“那个比利时家伙?请他做什么?”
安耐特懒洋洋地掉过头来,在一边睫毛上点一下,说道:
“他逗得维妮佛梨德很高兴。”
“我倒想有个人能逗逗芙蕾;她太乱了。”
“乱?”安耐特重复一下。“你难道第一次看见她这样吗,朋友?她生来就乱,正如你说的。”
她难道永远不能去掉她这种故意做作的卷舌音吗?
他碰一碰她脱下来的衣服,问道:
“你下午哪儿去的?”
安耐特看看镜子里的他。刚才涂得鲜红的嘴唇笑了,又丰满,又带有讽刺。
“自得其乐,”她说。
“哦,”索米斯抑郁地说。“大约做马路巡阅使。”
这句话是他用来形容女子那样莫名其妙地进进出出商店的情形。“芙蕾的夏装置了没有?”
“你倒没有问我置了没有。”
“我问不问反正对你都无所谓。”
“很对。她置了;我也置了——可是贵得厉害。”
“哼!”索米斯说。“那个普罗芳在英国干吗?”
安耐特抬起她才画过的眉毛。
“他欢喜赛船。”
“哼!他是个乏味的人,”索米斯说。
“有时候,”安耐特回答,从她的脸色看出她在暗笑。“不过有时候也很有意思。”
“他有一点黑人的血液。”
安耐特直起身子。
“黑人血液?”她说。“这是什么意思?他母亲是亚美尼亚人。”
“那么,就这样吧,”索米斯说。“他懂画不懂呢?”
“他什么都懂——他是见过世面的。”
“你给芙蕾找个客人。我要让她散散心。她星期六又要上达尔第家去;我不赞成。”
“为什么?”
要讲清楚为什么,非得牵涉到家族历史不可,所以索米斯只说:“吊儿郎当的。太不象话了。”
“我喜欢那个小达尔第太太,又安静,又聪明。”
“我对她一点不了解,只是?。这件衣服很新呢。”索米斯从床上拿起一件时装。
安耐特从他手里拿过来。
“你替我扣上,好吗?”她说。
索米斯给她扣上。他从她身后望见镜子里安耐特脸上的表情,有点好笑,又有点鄙薄,那意思等于说:“谢谢!这种事情你永远做不好的!”
不错,他幸而并不是法国人!他给她扣好衣服后摔一下手,同时说:“这儿开得太低了,”说完就走到门口,打算避开她到楼下去找芙蕾。
安耐特停一下手里的粉扑,意想不到地突然说:
“你真粗鄙!”
这话他懂得——他有他的缘故。她第一次用这句话时,他还当作她是说“你真是个开小店的”!后来弄清楚以后,简直有点啼笑皆非。他对这句话很气愤——他并不粗鄙!他如果粗鄙的话,隔壁房间那个家伙,早上漱口的时候声音总是那么难听,又怎么说呢?还有楼下大厅里那些人,一开口总是鼓足嗓子使全世界都听得见,认为这就是教养,这又怎么说呢?满口的胡说八道!说她的后颈开得太低了,就是粗鄙!本来是粗鄙!他话也不答就走了出去。
他从另外一头走进楼下大厅,一眼就看见芙蕾还是坐在原来地方;腿跷着,一只穿着丝袜和灰色鞋子的脚缓缓荡着,足见她正在遐想。一双眼睛也看得出来——她的眼睛有时候就显出这种迷惘的神情。后来,忽然间她又会如梦方醒,重又象猴子一样活泼,一样乱起来。她而且懂得那样多,那样有主意,而年纪还不到十九岁。那个可恶的新名辞怎么讲的?疯姐儿!吱吱喳喳的,腿子也露出来——不成话说的年轻女人!糟的简直是魔鬼,顶好的也只是泥塑的天使。芙蕾决不是疯姐儿,决不是那种满嘴俚语、没有教养的女子。然而她执拗得真可以,而且那样豪兴,就是要享受一下生活。享受一下?这句话并不使索米斯产生清教徒的忧虑;但却产生和他自己气质相近的忧虑。他一直担心明天会享受不了这么多,以致今天不敢享受。现在看见女儿这样今日不知明日事,他觉得简直可怕。她坐在椅子上那个派头就说明这一点——她象在做梦。他自己从来不做梦——做梦是做不出名堂来的;不知道她这是遗传的哪一个!肯定不是遗传的安耐特!不过安耐特做女孩子时,在他缠着她的那些日子里,也曾有过一种花枝招展的神气。现在可没有了!
芙蕾从椅子上站起来——举动又快又乱,一屁股坐到一张书桌前面,急急忙忙拿起信纸和笔就写,好象信没有写好以前连呼吸都来不及似的。忽然间她看见了索米斯,脸上急切的失魂落魄神情消失了。她微笑地向索米斯飞一个吻,做出一副好看的样子,仿佛有点迷惑,又有点厌烦。
哼!她真“精细”——“精细!”
一直怀恨在心,而且时常用来挟制他。他倾听一下。门内传来一点声响,一个女人走动时的轻微簌簌声。她在里面。他敲一敲门。
“谁?”
“我,”索米斯说。
她刚在换衣服,现在还没有完全换好;镜子前面是一个惊人的美丽身体。她的胳臂、肩膀、头发——颜色比他第一次看见她时已经深得多了——颈子的线条、衣服的光采、乌睫毛的灰青眼睛,看上去都有一种华贵派头——敢说她四十岁还是和过去一样漂亮。她是一笔很不错的财产,一个顶好的管家婆,一个相当懂事和慈爱的母亲。只要她对他们之间的关系不要总是那么酸溜溜的,那么直言无忌就好了!她对他没有真感情,他对她也同样没有;可是索米斯有一种英国人的通病,总是不痛快她对他们的结合从不虚情假义地粉饰一下。他和她这个国家的无数男女一样,主张结婚应当建筑在互爱的基础上,但是如果结婚后发现843双方并没有爱情,或者从来没有真正爱过,——因而显然不是建筑在爱情的基础上——那也不能说穿。事实就是如此,爱情是不存在的——但是事实既然如此,你就只能这样下去!这样,你就两面都讲得过去,而且不会象法国人那样变得满腹牢骚,只图眼前,做出伤风败俗的事来。还有,为了财产着想,也必须如此。两个人之间没有爱情,这件事他知道,她也知道,而且双方都心照不宣,可是他仍旧指望她不要在谈话或者行动中承认有这种情况存在,他而且永远不能理解她骂英国人假道学是什么意思。他说:
“下星期你请些什么客人上家里去?”
安耐特照样用口红细细涂着嘴唇——他总是不愿意她搽口红。
“你妹妹维妮佛梨德,和卡狄干一家,”她拿起一支细睫毛笔“还有普罗斯伯?普罗芳。”
“那个比利时家伙?请他做什么?”
安耐特懒洋洋地掉过头来,在一边睫毛上点一下,说道:
“他逗得维妮佛梨德很高兴。”
“我倒想有个人能逗逗芙蕾;她太乱了。”
“乱?”安耐特重复一下。“你难道第一次看见她这样吗,朋友?她生来就乱,正如你说的。”
她难道永远不能去掉她这种故意做作的卷舌音吗?
他碰一碰她脱下来的衣服,问道:
“你下午哪儿去的?”
安耐特看看镜子里的他。刚才涂得鲜红的嘴唇笑了,又丰满,又带有讽刺。
“自得其乐,”她说。
“哦,”索米斯抑郁地说。“大约做马路巡阅使。”
这句话是他用来形容女子那样莫名其妙地进进出出商店的情形。“芙蕾的夏装置了没有?”
“你倒没有问我置了没有。”
“我问不问反正对你都无所谓。”
“很对。她置了;我也置了——可是贵得厉害。”
“哼!”索米斯说。“那个普罗芳在英国干吗?”
安耐特抬起她才画过的眉毛。
“他欢喜赛船。”
“哼!他是个乏味的人,”索米斯说。
“有时候,”安耐特回答,从她的脸色看出她在暗笑。“不过有时候也很有意思。”
“他有一点黑人的血液。”
安耐特直起身子。
“黑人血液?”她说。“这是什么意思?他母亲是亚美尼亚人。”
“那么,就这样吧,”索米斯说。“他懂画不懂呢?”
“他什么都懂——他是见过世面的。”
“你给芙蕾找个客人。我要让她散散心。她星期六又要上达尔第家去;我不赞成。”
“为什么?”
要讲清楚为什么,非得牵涉到家族历史不可,所以索米斯只说:“吊儿郎当的。太不象话了。”
“我喜欢那个小达尔第太太,又安静,又聪明。”
“我对她一点不了解,只是?。这件衣服很新呢。”索米斯从床上拿起一件时装。
安耐特从他手里拿过来。
“你替我扣上,好吗?”她说。
索米斯给她扣上。他从她身后望见镜子里安耐特脸上的表情,有点好笑,又有点鄙薄,那意思等于说:“谢谢!这种事情你永远做不好的!”
不错,他幸而并不是法国人!他给她扣好衣服后摔一下手,同时说:“这儿开得太低了,”说完就走到门口,打算避开她到楼下去找芙蕾。
安耐特停一下手里的粉扑,意想不到地突然说:
“你真粗鄙!”
这话他懂得——他有他的缘故。她第一次用这句话时,他还当作她是说“你真是个开小店的”!后来弄清楚以后,简直有点啼笑皆非。他对这句话很气愤——他并不粗鄙!他如果粗鄙的话,隔壁房间那个家伙,早上漱口的时候声音总是那么难听,又怎么说呢?还有楼下大厅里那些人,一开口总是鼓足嗓子使全世界都听得见,认为这就是教养,这又怎么说呢?满口的胡说八道!说她的后颈开得太低了,就是粗鄙!本来是粗鄙!他话也不答就走了出去。
他从另外一头走进楼下大厅,一眼就看见芙蕾还是坐在原来地方;腿跷着,一只穿着丝袜和灰色鞋子的脚缓缓荡着,足见她正在遐想。一双眼睛也看得出来——她的眼睛有时候就显出这种迷惘的神情。后来,忽然间她又会如梦方醒,重又象猴子一样活泼,一样乱起来。她而且懂得那样多,那样有主意,而年纪还不到十九岁。那个可恶的新名辞怎么讲的?疯姐儿!吱吱喳喳的,腿子也露出来——不成话说的年轻女人!糟的简直是魔鬼,顶好的也只是泥塑的天使。芙蕾决不是疯姐儿,决不是那种满嘴俚语、没有教养的女子。然而她执拗得真可以,而且那样豪兴,就是要享受一下生活。享受一下?这句话并不使索米斯产生清教徒的忧虑;但却产生和他自己气质相近的忧虑。他一直担心明天会享受不了这么多,以致今天不敢享受。现在看见女儿这样今日不知明日事,他觉得简直可怕。她坐在椅子上那个派头就说明这一点——她象在做梦。他自己从来不做梦——做梦是做不出名堂来的;不知道她这是遗传的哪一个!肯定不是遗传的安耐特!不过安耐特做女孩子时,在他缠着她的那些日子里,也曾有过一种花枝招展的神气。现在可没有了!
芙蕾从椅子上站起来——举动又快又乱,一屁股坐到一张书桌前面,急急忙忙拿起信纸和笔就写,好象信没有写好以前连呼吸都来不及似的。忽然间她看见了索米斯,脸上急切的失魂落魄神情消失了。她微笑地向索米斯飞一个吻,做出一副好看的样子,仿佛有点迷惑,又有点厌烦。
哼!她真“精细”——“精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