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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同寝室的七娃、狗剩、甫志高知道了情况,挺够哥们义气的,给俺出了不少的歪点子馊主意,但没有一条用得上。但七娃经过侦察,为俺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菊儿的父亲是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她本人是新闻学系的。同时告诉俺:“追她的人很多,哥们,一般的追法肯定不行,得另僻蹊径,至于怎么僻,就看你的板眼(办法)了。”
于是,俺狠狠心,花了三天的生活费,到地摊买了追mm必读、女生心理学、情书大全,钻进被窝狂啃三昼夜,又去书店买了汪国真诗文集、席幕容诗集、情诗精选等书,将其背得烂熟,以备不时之需。
机会终于来了,为纪念“一二九”运动,学生会组织了一场文艺演出,主席要求学生会的干部也要参加,鬼使神差,俺竟然就和一个胖子分到了菊儿一组,于是,大家就商议着排什么节目,舞蹈,已经有人排了,歌曲呢,太俗,而且唱的人也多,器乐,胖子又不会,节目真不好选,菊儿说,不如干脆来一段现代京剧沙家滨里的斗智,正好我们一胖一瘦,一个胡传奎,一个刁德一,这个建议得到了大家的认同。排练的日子,正是俺发起全面进攻的日子。在她面前,俺可不敢把以前的朦胧诗拿出来,于是,把那些背得烂熟的汪诗、席诗,东拼西凑,一天三贴,情书频递。背着胖子那个草包,更是秋波暗送,情愫暗结。节目演完,菊儿在俺的猛攻之下,态度也有了明显的改变。
接下来的日子,俺每天都乐颠颠的跟着菊儿,教室、图书馆、林荫道,留下了俺俩的身影,那亲密的样子,终于使那些追逐者望而却步。当然,情书照写不误,情话常挂嘴边。热恋的时候,俺也经常有猴急的时候,总想那啥来着,每次都被给予严重警告:不到入洞房那天,休想!不然就拉爆(玩完)。俺暗地里骂她死脑筋、保守派,脸上却装着一幅顺从的样子。
她经常问一个最白痴的问题:“为什么喜欢我?”俺每都挑她想听到的结果,但俺每次的回答都不会令她满意,搞不清她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俺也试着问她为什么喜欢俺,她说:“俺喜欢你吗?俺可从来没说过。不过呢,俺喜欢你的画,和画上的诗,因为俺的名字里有个菊字,所以就喜欢上你的画,至于人嘛,嘿嘿,次之。”俺当场就晕到了。我又说:“你不喜欢俺的帅吗?”她听了,哈哈大笑,捧着肚子说:“帅?你帅得过梁朝伟(那是她的心中偶像)?富,你富得过李嘉诚(俺是一穷光蛋)?不过,你也有自己的长处:老实可爱。”听到此处,俺一脸清纯状,漾起幸福的笑,眨眨眼,崇拜的样子,望着她。她便用小手指在俺额头上一撮:“瞧你那傻样!”后来她还告诉俺:“你以为你那些情书俺不知道你是从哪里拼凑的?比你写得好的情书俺见多了。只是不揭穿你罢了。”
后来毕业分配,在她父亲的帮助下,俺找到了工作单位。顺理成章,她也成了俺的老婆。
结婚多年来,俺们相亲相爱,相儒以沫,小日子也过得甜甜蜜蜜,女儿的出生,更增添了生活的欢乐。有时,她也会照着镜子,发出几声概叹:“唉,当初的红颜,已成昨日黄花了,老公,你会一直把俺当成你手心里的宝吗?”
俺便打趣她说:“老婆,昨日黄花咋的了,仍然是朵花啊,你永远是俺心中那朵淡雅芬芳、永远青春鲜艳的菊花。”
后记:如果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它并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可怕,围城外面风光固然美丽,围城内何尝没有风景。人生,总会走进这座城堡,所以,女孩子们,别太挑剔,放亮你的目光,盯准你的白马王子,找一个理由,把自己嫁掉。
r /> 同寝室的七娃、狗剩、甫志高知道了情况,挺够哥们义气的,给俺出了不少的歪点子馊主意,但没有一条用得上。但七娃经过侦察,为俺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菊儿的父亲是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她本人是新闻学系的。同时告诉俺:“追她的人很多,哥们,一般的追法肯定不行,得另僻蹊径,至于怎么僻,就看你的板眼(办法)了。”
于是,俺狠狠心,花了三天的生活费,到地摊买了追mm必读、女生心理学、情书大全,钻进被窝狂啃三昼夜,又去书店买了汪国真诗文集、席幕容诗集、情诗精选等书,将其背得烂熟,以备不时之需。
机会终于来了,为纪念“一二九”运动,学生会组织了一场文艺演出,主席要求学生会的干部也要参加,鬼使神差,俺竟然就和一个胖子分到了菊儿一组,于是,大家就商议着排什么节目,舞蹈,已经有人排了,歌曲呢,太俗,而且唱的人也多,器乐,胖子又不会,节目真不好选,菊儿说,不如干脆来一段现代京剧沙家滨里的斗智,正好我们一胖一瘦,一个胡传奎,一个刁德一,这个建议得到了大家的认同。排练的日子,正是俺发起全面进攻的日子。在她面前,俺可不敢把以前的朦胧诗拿出来,于是,把那些背得烂熟的汪诗、席诗,东拼西凑,一天三贴,情书频递。背着胖子那个草包,更是秋波暗送,情愫暗结。节目演完,菊儿在俺的猛攻之下,态度也有了明显的改变。
接下来的日子,俺每天都乐颠颠的跟着菊儿,教室、图书馆、林荫道,留下了俺俩的身影,那亲密的样子,终于使那些追逐者望而却步。当然,情书照写不误,情话常挂嘴边。热恋的时候,俺也经常有猴急的时候,总想那啥来着,每次都被给予严重警告:不到入洞房那天,休想!不然就拉爆(玩完)。俺暗地里骂她死脑筋、保守派,脸上却装着一幅顺从的样子。
她经常问一个最白痴的问题:“为什么喜欢我?”俺每都挑她想听到的结果,但俺每次的回答都不会令她满意,搞不清她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俺也试着问她为什么喜欢俺,她说:“俺喜欢你吗?俺可从来没说过。不过呢,俺喜欢你的画,和画上的诗,因为俺的名字里有个菊字,所以就喜欢上你的画,至于人嘛,嘿嘿,次之。”俺当场就晕到了。我又说:“你不喜欢俺的帅吗?”她听了,哈哈大笑,捧着肚子说:“帅?你帅得过梁朝伟(那是她的心中偶像)?富,你富得过李嘉诚(俺是一穷光蛋)?不过,你也有自己的长处:老实可爱。”听到此处,俺一脸清纯状,漾起幸福的笑,眨眨眼,崇拜的样子,望着她。她便用小手指在俺额头上一撮:“瞧你那傻样!”后来她还告诉俺:“你以为你那些情书俺不知道你是从哪里拼凑的?比你写得好的情书俺见多了。只是不揭穿你罢了。”
后来毕业分配,在她父亲的帮助下,俺找到了工作单位。顺理成章,她也成了俺的老婆。
结婚多年来,俺们相亲相爱,相儒以沫,小日子也过得甜甜蜜蜜,女儿的出生,更增添了生活的欢乐。有时,她也会照着镜子,发出几声概叹:“唉,当初的红颜,已成昨日黄花了,老公,你会一直把俺当成你手心里的宝吗?”
俺便打趣她说:“老婆,昨日黄花咋的了,仍然是朵花啊,你永远是俺心中那朵淡雅芬芳、永远青春鲜艳的菊花。”
后记:如果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它并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可怕,围城外面风光固然美丽,围城内何尝没有风景。人生,总会走进这座城堡,所以,女孩子们,别太挑剔,放亮你的目光,盯准你的白马王子,找一个理由,把自己嫁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