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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强势的地方在于他那詹姆斯级别的身体素质和那些在内线翻江倒海的表演。
看过他打球的人有超过90%的概率会成为他的球迷。
他和答案一样,也是一个能把篮球演绎成艺术的家伙,那种暴力美学比詹姆斯更飘逸,比麦迪和雷·阿伦更迅猛。
沈枫脑海里回忆起对罗斯的记忆。
罗斯的职业生涯前半期,无需多言,就是一个字:猛!
他的天赋是很多人望尘莫及的,不到10岁就频繁有经纪人上门打扰,他早在高一的时候就已经能成为校队主力球员,高四那年,场均25.2分9.1篮板8.8助攻3.4抢断,高中时期连续两年带球队成为州冠军,就凭他天赋和能力,仿佛已经是内定的状元了。
在进入公牛的第一个赛季,他就开始追平乔丹当年留下的纪录,在公牛里,还是新秀的罗斯连续十场比赛得分上双追平新秀时期的乔丹,71次得分上双30次得分在20分以上,2009年全明星技巧挑战赛罗斯用自己的英姿征服了全场,赢得了这次比赛,从这个时候开始,越来越多人关注罗斯,新秀赛季,罗斯场均16.8分3.9篮板6.3助攻。
到了第二个赛季也就是这个赛季,是罗斯进步非常大的一个赛季,他个人拿到了场均20.8分、3.8篮板和6助攻的成绩,并入选全明星赛。
但这个赛季开始的时候罗斯因为脚踝受伤而缺席季前赛,大家那时候还不知道,他的伤病之路才刚刚开始。
随着不断成长与锻炼,罗斯的得分越来越高,一场比赛砍下30分都不在话下。
到了第三个赛季,也就是2010-2011赛季的罗斯可以说是最好的罗斯,他的数据已经达到了全明星球员水平,开始往巨星发展,场均25分、4.1篮板、7.7助攻,命中率44.5%,年仅22岁的他成为世界上最年轻的NBA常规赛MVP,入选最佳一阵和全明星首发阵容。
那一年季后赛,带领公牛打入东决,虽然以1:4输给由詹姆斯、韦德、波什带领的热火,无缘总决赛,那是罗斯距离总冠军最近的一次,场均27.1分、4.4篮板、7.7助攻,命中率39.6%。
但在2011-2012赛季之后,罗斯因为打球方式和风格的缘故,伤病开始来了。
他的脚踝、脚趾、膝盖、背部以及多处地方都遭遇过伤病,伤病能毁了一个优秀的运动员,奥登就是最好的例子,伤病也能拖垮一个运动员,比如韦德。
伤病对于罗斯来说同样是一场噩梦,他在遭遇伤病后仍然坚持不懈,摔倒了还会重新站起来,可是伤病的严重性不得不让他屈服,2013-2014赛季他仅仅参加了10场常规赛。
伤病影响着罗斯的身体健康也影响着他的竞技状态,但有一点毋庸置疑,罗斯的巅峰期是在公牛,可是公牛似乎没有给罗斯创造一个夺冠的环境,那个时候,湖人、热火、雷霆等强队崛起,一个队里至少两个当家球星,罗斯这一人一城的压力难免显得大了些。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詹姆斯在选择去热火之前,他最想去的是公牛和罗斯组搭档,但罗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没有明确透露跟詹姆斯组队的意思。
那个时候,罗斯才进NBA两年,年轻气盛,正是意气风发之年,他也没有在意与詹姆斯组队,他只想在公牛证明自己,而公牛没有钱去签詹姆斯,最后的结局是罗斯继续在风城绽放,詹姆斯前往迈阿密完成冠军梦想,罗斯也确实证明了自己,在他的巅峰赛季,他的球衣销量在中国排第一,全世界排第二。
罗斯打球的方式是很消耗身体的,却能够在赛场上起到明显效果,但他也不是铁打的,久而久之,身体就会遭遇伤病。
年轻的罗斯能够在当时叱咤风云,身高1米91个头并不高,但身为双能卫,在技巧这块儿罗斯也能够独当一面,视野开阔,擅长不减速变向,爆发力强能扣篮,进攻变防守快速推进妙传队友,突破快如闪电,抛投绝杀能力极强,冲击内线得分是他主要进攻手段,速度不输韦德,抛投不输托尼·帕克,技巧不输艾弗森,投篮能力不好不坏,但极少投三分球,从他的投篮热图上能够看出来。
罗斯身上有着多个篮球明星的特点,技巧娴熟胯下运球十分好看,擅长中距离跳投,但比赛中没有特别好的施展机会。
很多人说罗斯的伤病是不是因为不减速变向导致的。
实际上只有一小部分是这个原因。
罗斯爆发力和速度都很强很快,这给他的膝盖造成巨大的冲击力,而他落地的习惯对膝盖伤害更大,归根结底就是太猛了,他的膝盖承受不住。
伤病频发,也是罗斯离开公牛辗转多支球队的重要原因之一,他原本也能像科比一样终老一支球队。
在公牛的最后几个赛季,罗斯与管理层、教练的隔阂越来越深,罗斯的球队地位十分尴尬,公牛把罗斯交易至尼克斯,在尼克斯,罗斯的数据依然漂亮,与凯尔特人的比赛中能拿下30分的高分。在受到伤病困扰之前罗斯的表现非常可观,即使受到伤病困扰,他甚至会带病参赛。
可以说,罗斯一直是逆境中绽放的“风城玫瑰”,他从未带领公牛拿到总冠军甚至从未进入总决赛,在公牛,他望着其他球队都有两个或者三个篮球明星,明知一人一城很艰难,但也愿意孤军奋战下去,他热爱篮球,在球场上的时候苦苦钻研对方的战术,他能抢断、能进攻也能防守,在他短暂的那个巅峰赛季里,他无限接近联盟第一人,天赋与努力的加成,让罗斯无限接近成功,他像麦迪、韦德一样,有一个流星一般璀璨的职业生涯,昙花一现的巅峰期,但他是除了乔丹之外,芝加哥唯一的信仰,他离开了芝加哥,但风城玫瑰的称号始终伴其左右,很多人在他伤病的时候质疑过他,而罗斯还在努力证明自己,2018-2019赛季场均18分、2.7篮板、4.3助攻,命中率48.2%仅次于2009-2010赛季的命中率。
罗斯有着比肩乔丹詹姆斯的天赋,空中悬停正反手拉杆上篮、抛射、快攻样样精通,他却没有一个顺利的职业生涯,他真的只想赢球罢了。
很多人觉得他这样透支身体,不知道保护,职业生涯一定不长久。
也许他是球迷口中的那个不知道保护身体的“笨蛋”,可他努力的脚步从未停止。
他曾经是一个不知疲倦向命运索要荣耀的人,现在他依然不知疲倦,但似乎不再把荣耀看得那么重。他曾经说过:“我誓死扞卫芝加哥荣耀。”
但沈枫脑海里却不停浮现,在得知被交易那天,他捂脸痛哭的样子,那副场景真的很难忘记,罗斯自己估计也忘不了。
罗斯强势的地方在于他那詹姆斯级别的身体素质和那些在内线翻江倒海的表演。
看过他打球的人有超过90%的概率会成为他的球迷。
他和答案一样,也是一个能把篮球演绎成艺术的家伙,那种暴力美学比詹姆斯更飘逸,比麦迪和雷·阿伦更迅猛。
沈枫脑海里回忆起对罗斯的记忆。
罗斯的职业生涯前半期,无需多言,就是一个字:猛!
他的天赋是很多人望尘莫及的,不到10岁就频繁有经纪人上门打扰,他早在高一的时候就已经能成为校队主力球员,高四那年,场均25.2分9.1篮板8.8助攻3.4抢断,高中时期连续两年带球队成为州冠军,就凭他天赋和能力,仿佛已经是内定的状元了。
在进入公牛的第一个赛季,他就开始追平乔丹当年留下的纪录,在公牛里,还是新秀的罗斯连续十场比赛得分上双追平新秀时期的乔丹,71次得分上双30次得分在20分以上,2009年全明星技巧挑战赛罗斯用自己的英姿征服了全场,赢得了这次比赛,从这个时候开始,越来越多人关注罗斯,新秀赛季,罗斯场均16.8分3.9篮板6.3助攻。
到了第二个赛季也就是这个赛季,是罗斯进步非常大的一个赛季,他个人拿到了场均20.8分、3.8篮板和6助攻的成绩,并入选全明星赛。
但这个赛季开始的时候罗斯因为脚踝受伤而缺席季前赛,大家那时候还不知道,他的伤病之路才刚刚开始。
随着不断成长与锻炼,罗斯的得分越来越高,一场比赛砍下30分都不在话下。
到了第三个赛季,也就是2010-2011赛季的罗斯可以说是最好的罗斯,他的数据已经达到了全明星球员水平,开始往巨星发展,场均25分、4.1篮板、7.7助攻,命中率44.5%,年仅22岁的他成为世界上最年轻的NBA常规赛MVP,入选最佳一阵和全明星首发阵容。
那一年季后赛,带领公牛打入东决,虽然以1:4输给由詹姆斯、韦德、波什带领的热火,无缘总决赛,那是罗斯距离总冠军最近的一次,场均27.1分、4.4篮板、7.7助攻,命中率39.6%。
但在2011-2012赛季之后,罗斯因为打球方式和风格的缘故,伤病开始来了。
他的脚踝、脚趾、膝盖、背部以及多处地方都遭遇过伤病,伤病能毁了一个优秀的运动员,奥登就是最好的例子,伤病也能拖垮一个运动员,比如韦德。
伤病对于罗斯来说同样是一场噩梦,他在遭遇伤病后仍然坚持不懈,摔倒了还会重新站起来,可是伤病的严重性不得不让他屈服,2013-2014赛季他仅仅参加了10场常规赛。
伤病影响着罗斯的身体健康也影响着他的竞技状态,但有一点毋庸置疑,罗斯的巅峰期是在公牛,可是公牛似乎没有给罗斯创造一个夺冠的环境,那个时候,湖人、热火、雷霆等强队崛起,一个队里至少两个当家球星,罗斯这一人一城的压力难免显得大了些。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詹姆斯在选择去热火之前,他最想去的是公牛和罗斯组搭档,但罗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没有明确透露跟詹姆斯组队的意思。
那个时候,罗斯才进NBA两年,年轻气盛,正是意气风发之年,他也没有在意与詹姆斯组队,他只想在公牛证明自己,而公牛没有钱去签詹姆斯,最后的结局是罗斯继续在风城绽放,詹姆斯前往迈阿密完成冠军梦想,罗斯也确实证明了自己,在他的巅峰赛季,他的球衣销量在中国排第一,全世界排第二。
罗斯打球的方式是很消耗身体的,却能够在赛场上起到明显效果,但他也不是铁打的,久而久之,身体就会遭遇伤病。
年轻的罗斯能够在当时叱咤风云,身高1米91个头并不高,但身为双能卫,在技巧这块儿罗斯也能够独当一面,视野开阔,擅长不减速变向,爆发力强能扣篮,进攻变防守快速推进妙传队友,突破快如闪电,抛投绝杀能力极强,冲击内线得分是他主要进攻手段,速度不输韦德,抛投不输托尼·帕克,技巧不输艾弗森,投篮能力不好不坏,但极少投三分球,从他的投篮热图上能够看出来。
罗斯身上有着多个篮球明星的特点,技巧娴熟胯下运球十分好看,擅长中距离跳投,但比赛中没有特别好的施展机会。
很多人说罗斯的伤病是不是因为不减速变向导致的。
实际上只有一小部分是这个原因。
罗斯爆发力和速度都很强很快,这给他的膝盖造成巨大的冲击力,而他落地的习惯对膝盖伤害更大,归根结底就是太猛了,他的膝盖承受不住。
伤病频发,也是罗斯离开公牛辗转多支球队的重要原因之一,他原本也能像科比一样终老一支球队。
在公牛的最后几个赛季,罗斯与管理层、教练的隔阂越来越深,罗斯的球队地位十分尴尬,公牛把罗斯交易至尼克斯,在尼克斯,罗斯的数据依然漂亮,与凯尔特人的比赛中能拿下30分的高分。在受到伤病困扰之前罗斯的表现非常可观,即使受到伤病困扰,他甚至会带病参赛。
可以说,罗斯一直是逆境中绽放的“风城玫瑰”,他从未带领公牛拿到总冠军甚至从未进入总决赛,在公牛,他望着其他球队都有两个或者三个篮球明星,明知一人一城很艰难,但也愿意孤军奋战下去,他热爱篮球,在球场上的时候苦苦钻研对方的战术,他能抢断、能进攻也能防守,在他短暂的那个巅峰赛季里,他无限接近联盟第一人,天赋与努力的加成,让罗斯无限接近成功,他像麦迪、韦德一样,有一个流星一般璀璨的职业生涯,昙花一现的巅峰期,但他是除了乔丹之外,芝加哥唯一的信仰,他离开了芝加哥,但风城玫瑰的称号始终伴其左右,很多人在他伤病的时候质疑过他,而罗斯还在努力证明自己,2018-2019赛季场均18分、2.7篮板、4.3助攻,命中率48.2%仅次于2009-2010赛季的命中率。
罗斯有着比肩乔丹詹姆斯的天赋,空中悬停正反手拉杆上篮、抛射、快攻样样精通,他却没有一个顺利的职业生涯,他真的只想赢球罢了。
很多人觉得他这样透支身体,不知道保护,职业生涯一定不长久。
也许他是球迷口中的那个不知道保护身体的“笨蛋”,可他努力的脚步从未停止。
他曾经是一个不知疲倦向命运索要荣耀的人,现在他依然不知疲倦,但似乎不再把荣耀看得那么重。他曾经说过:“我誓死扞卫芝加哥荣耀。”
但沈枫脑海里却不停浮现,在得知被交易那天,他捂脸痛哭的样子,那副场景真的很难忘记,罗斯自己估计也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