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冷情女杀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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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夜村长终于把一千的士兵抽调齐了,因为这些士兵都是常年训练,不比那些新兵蛋子,集于谷中操场之时,这一千的士兵个个都是庄严肃立,抬头挺铁,如杆子笔直站着。
因为有夜家雄厚的资金作后盾,这些士兵虽然居于深山居多,但是,他们的装备却是极为精良,都是夜玄花重金打造的。
见下面的士兵肃立结集,此时,夜风必须登台,张望肃颜。
下面的所有士兵都望着夜风。
夜风沉声地说道:“弟兄们,老爷被奸人所害,我们夜家危机四伏,但,我们站在这里,壮厉地对我们的敌人说:我们绝对不会这样倒下,我们夜家,绝对不会灭亡,我们将会更加强盛,只要我们团结一心,没有任何困难和敌人能打倒我们!”
下面士兵和外面的居民都竖耳而听。
“千年前,我们祖先横扫月华大陆,我们旌旗插遍了月华大陆。今天,我们这些千年之后的子孙,一样会像我们的祖先一下,让我们夜家的旌旗飘扬在空中,让我们的鲜血,来证明我们夜家绝对不会倒下,让敌人的鲜血,来证明我们是不会屈服!郎儿们,今天,我们离开家乡,踏上征程,让我们创造更加荣耀的辉煌。让我们的事迹永远在月华大陆流传,让我们的子孙后代,为我们感到骄傲……”夜风在台上,庄肃高昂地鼓励士兵。
士兵们都被夜风那澎湃的感情所渲染,都为夜风鼓掌喝采,同时,夜风还向士兵们保证,就算他们不在,夜家一样会照顾好他们的家人!
夜风也向士兵的家人再三保证。只要红河边郡稳定,他尽最大努力,把他们全部带回来。
最后,夜风和士兵们在家人邻居的送别之下,缓缓离开绝
同时,安普还征来了谷中的所有牛马驴,把夜风已经封好地一箱箱黄金白银用牛马驴驮好,运出绝谷。
士兵们都带上自己的装备和兵器,经用干粮,跟着夜风。长途跋涉赶往红河城,因为他们都是常年经过训练的士兵。虽然身上背着几十斤重的装备,但,走起路来还是健步如飞。
来的时候,夜风和安普是轻装快马,速度是快了许多,但是,现在却不同,他们不单是带着大队前行,还运有不少的黄金白银。速度当然是慢了下来。
不过,这支队伍是十分的精良,由夜玄一手训练出来的,越野营宿,这些事对于他们来说都是训练有素,所以,这并没有造成多少的困难。
这也幸好夜村长有先见之明。让这一千的士兵带有不少地干粮,所以,吃并不成问题。
绝谷的士兵完全是按照军队标准来训练地。十人一小队,百人一大队,各有司职,各有队长头目,由于完全是军事化。所以。很多事都不用夜风吩咐,他们都执行的很好。
一路走下来。夜风对整支队伍的素质都是很满意,这绝对不精兵,一点都不逊于帝都的禁
因为绝谷是夜家的最后杀手锏,其绝对要保密,所以,百里之内,都没有人家,路道也比较难行的小路,所以,赶起路来并不是那么的快。
两边树木荆棘横行,队伍缓缓前进,幸好此时头顶上的太阳被树木所遮挡住了,不然,烈日当空,那更加不好赶路。
当经过一深林之时,四周相对比较昏暗,夜风下令放慢速度前行,他带着人在前面开道。
就当夜风带着人穿过一排树木之时,突然,危从心生,顿感杀机。
“不好!”夜风一惊,就在这个时候,寒剑掠空,一剑如闪电一般刺向夜风。
夜风骇然,操起马侧巨盾,迎了下去。
“噗——”的一声,寒剑直刺而来,竟然刺穿了巨盾,刺向夜风地心脏,不过,速度慢了许多。
夜风是吓了一跳,一蹬就是从马背上倒飞而出。
“保护少爷!”跟在夜风身后的士兵反应极快,长枪左右突击,拦截向突然而来的杀手。
然而,杀手连头都不会,剑芒爆涨,手中的剑甩手盘旋飞出,身法没有半点的滞慢!然是向夜风扑去。
“啵——”在强大的剑芒之下,左右两边的士兵被震得摔了出去。
此时,杀手已经换剑,只见此剑一出,顿时萧杀万分,只见此剑狭长,干净利索,没有半点多余部件。
剑出流光,剑芒如针,一飞万里,寒冷而烈地剑芒穿空而来,连空间都为之荡漾,看不清杀手的身影,已人剑合一。
巨兵!在如此强大杀气和力量之下,一个念头掠过夜风的脑海,好快地剑,宛如千里一瞬,缩步万里一般!
夜风自认为动作够快的了,然而,在这流光一般的巨兵之下,他竟然还是慢了一拍。
此时,这把杀机昂然的巨兵刺向夜风的胸膛,此时,夜风也看清楚了杀手地面目——丁晓玉。
两个人虽然在空中,但,近于咫尺,当丁晓玉看到夜风那睁得大大地眼睛之时,她芳心不由一颤,握在手中的巨兵都不由为之一抖!滞慢一拍。
这滞慢一拍,立即给夜风机会,夜风双手如闪电一样,一夹,夹住了刺来地巨兵,然崦,巨兵力量强大无比,夜风还是夹不死,刺得他的胸膛,鲜血染红衣服,但,这已经让夜风稳住了刺来的剑势。
此时夜风身成直张,和剑平行,然后一折腰,从底反穿而过,松手。使得丁晓玉的巨兵刺落于空。
丁晓玉已经不是吴下阿蒙,折腰回剑,还是一剑如雷,刺向夜风。
但是,这个时候丁晓玉已经是失去了机会,得到夜风的命令,黄金甲人已经是扑了上来。
只见黄金甲人一点都不弱于丁晓玉,剑气纵横,如滔滔江水,和丁晓玉战成了一片。
夜风发现。每次经过大战,黄金甲人的力量都会强上一分。好像他每次一大战,就会力量觉醒一般,身为他主人的夜风,对黄金甲人都是感到万分奇怪,对于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是百思不得其解。
这些说来慢,然,只是一瞬时之间完成。
当夜风落地之时,绝族的士兵都忙围了上来,把夜风保护得紧紧地。
“铿——”丁晓玉一剑如天外流星。震得黄金甲人都后退几步,此时,她折腰倒飞而出,如鹞鸽一般掠入于森林之中。
以丁晓玉的作风,一击不中,必是翩跹而去。
“追——”从后面赶上来的安普见到丁晓玉要逃,忙带人去追。但。被夜风拦住了,夜风摇了摇头,说道:“不用了。你们追不上她。”修为突飞猛进的丁晓玉,她先动身,连他都不敢说能追得上她。
“公子,你没事吧?”见到夜风胸膛血红,安普吓了一跳。忙为夜风抱扎。
夜风苦笑了一下。说道:“没事。”幸好那一剑丁晓玉心软了下不,不然。一剑就要了他的命。
此时,夜风不得不承认,这几年来,丁晓玉进步太快了,如果他不用毒药,单是靠暗器,他都不敢说能打得过丁晓玉。
伤口包扎好了之后,夜风吩咐上路,不过,此时他警惕提高了许多,对丁晓玉不敢有半点的大意,他再不小心一点,如果下次丁晓玉伏击他的话,他的小命,只怕难保。
经过三天的赶路,夜风他们终于回到了红河城。
受夜风的命令,胡总管招回了大部分官员,使得红河郡大部分城市地行政开始走入轨道。此时,不论是红河城,还是红河边郡的其他城市,都看到了生机,城中地商贩再次开始了营业,街道上也能看到商旅来往了。火焰强盗团被夜风灭绝有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使得强盗宵小偷暂时不敢再光天化日之下偷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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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夜村长终于把一千的士兵抽调齐了,因为这些士兵都是常年训练,不比那些新兵蛋子,集于谷中操场之时,这一千的士兵个个都是庄严肃立,抬头挺铁,如杆子笔直站着。
因为有夜家雄厚的资金作后盾,这些士兵虽然居于深山居多,但是,他们的装备却是极为精良,都是夜玄花重金打造的。
见下面的士兵肃立结集,此时,夜风必须登台,张望肃颜。
下面的所有士兵都望着夜风。
夜风沉声地说道:“弟兄们,老爷被奸人所害,我们夜家危机四伏,但,我们站在这里,壮厉地对我们的敌人说:我们绝对不会这样倒下,我们夜家,绝对不会灭亡,我们将会更加强盛,只要我们团结一心,没有任何困难和敌人能打倒我们!”
下面士兵和外面的居民都竖耳而听。
“千年前,我们祖先横扫月华大陆,我们旌旗插遍了月华大陆。今天,我们这些千年之后的子孙,一样会像我们的祖先一下,让我们夜家的旌旗飘扬在空中,让我们的鲜血,来证明我们夜家绝对不会倒下,让敌人的鲜血,来证明我们是不会屈服!郎儿们,今天,我们离开家乡,踏上征程,让我们创造更加荣耀的辉煌。让我们的事迹永远在月华大陆流传,让我们的子孙后代,为我们感到骄傲……”夜风在台上,庄肃高昂地鼓励士兵。
士兵们都被夜风那澎湃的感情所渲染,都为夜风鼓掌喝采,同时,夜风还向士兵们保证,就算他们不在,夜家一样会照顾好他们的家人!
夜风也向士兵的家人再三保证。只要红河边郡稳定,他尽最大努力,把他们全部带回来。
最后,夜风和士兵们在家人邻居的送别之下,缓缓离开绝
同时,安普还征来了谷中的所有牛马驴,把夜风已经封好地一箱箱黄金白银用牛马驴驮好,运出绝谷。
士兵们都带上自己的装备和兵器,经用干粮,跟着夜风。长途跋涉赶往红河城,因为他们都是常年经过训练的士兵。虽然身上背着几十斤重的装备,但,走起路来还是健步如飞。
来的时候,夜风和安普是轻装快马,速度是快了许多,但是,现在却不同,他们不单是带着大队前行,还运有不少的黄金白银。速度当然是慢了下来。
不过,这支队伍是十分的精良,由夜玄一手训练出来的,越野营宿,这些事对于他们来说都是训练有素,所以,这并没有造成多少的困难。
这也幸好夜村长有先见之明。让这一千的士兵带有不少地干粮,所以,吃并不成问题。
绝谷的士兵完全是按照军队标准来训练地。十人一小队,百人一大队,各有司职,各有队长头目,由于完全是军事化。所以。很多事都不用夜风吩咐,他们都执行的很好。
一路走下来。夜风对整支队伍的素质都是很满意,这绝对不精兵,一点都不逊于帝都的禁
因为绝谷是夜家的最后杀手锏,其绝对要保密,所以,百里之内,都没有人家,路道也比较难行的小路,所以,赶起路来并不是那么的快。
两边树木荆棘横行,队伍缓缓前进,幸好此时头顶上的太阳被树木所遮挡住了,不然,烈日当空,那更加不好赶路。
当经过一深林之时,四周相对比较昏暗,夜风下令放慢速度前行,他带着人在前面开道。
就当夜风带着人穿过一排树木之时,突然,危从心生,顿感杀机。
“不好!”夜风一惊,就在这个时候,寒剑掠空,一剑如闪电一般刺向夜风。
夜风骇然,操起马侧巨盾,迎了下去。
“噗——”的一声,寒剑直刺而来,竟然刺穿了巨盾,刺向夜风地心脏,不过,速度慢了许多。
夜风是吓了一跳,一蹬就是从马背上倒飞而出。
“保护少爷!”跟在夜风身后的士兵反应极快,长枪左右突击,拦截向突然而来的杀手。
然而,杀手连头都不会,剑芒爆涨,手中的剑甩手盘旋飞出,身法没有半点的滞慢!然是向夜风扑去。
“啵——”在强大的剑芒之下,左右两边的士兵被震得摔了出去。
此时,杀手已经换剑,只见此剑一出,顿时萧杀万分,只见此剑狭长,干净利索,没有半点多余部件。
剑出流光,剑芒如针,一飞万里,寒冷而烈地剑芒穿空而来,连空间都为之荡漾,看不清杀手的身影,已人剑合一。
巨兵!在如此强大杀气和力量之下,一个念头掠过夜风的脑海,好快地剑,宛如千里一瞬,缩步万里一般!
夜风自认为动作够快的了,然而,在这流光一般的巨兵之下,他竟然还是慢了一拍。
此时,这把杀机昂然的巨兵刺向夜风的胸膛,此时,夜风也看清楚了杀手地面目——丁晓玉。
两个人虽然在空中,但,近于咫尺,当丁晓玉看到夜风那睁得大大地眼睛之时,她芳心不由一颤,握在手中的巨兵都不由为之一抖!滞慢一拍。
这滞慢一拍,立即给夜风机会,夜风双手如闪电一样,一夹,夹住了刺来地巨兵,然崦,巨兵力量强大无比,夜风还是夹不死,刺得他的胸膛,鲜血染红衣服,但,这已经让夜风稳住了刺来的剑势。
此时夜风身成直张,和剑平行,然后一折腰,从底反穿而过,松手。使得丁晓玉的巨兵刺落于空。
丁晓玉已经不是吴下阿蒙,折腰回剑,还是一剑如雷,刺向夜风。
但是,这个时候丁晓玉已经是失去了机会,得到夜风的命令,黄金甲人已经是扑了上来。
只见黄金甲人一点都不弱于丁晓玉,剑气纵横,如滔滔江水,和丁晓玉战成了一片。
夜风发现。每次经过大战,黄金甲人的力量都会强上一分。好像他每次一大战,就会力量觉醒一般,身为他主人的夜风,对黄金甲人都是感到万分奇怪,对于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是百思不得其解。
这些说来慢,然,只是一瞬时之间完成。
当夜风落地之时,绝族的士兵都忙围了上来,把夜风保护得紧紧地。
“铿——”丁晓玉一剑如天外流星。震得黄金甲人都后退几步,此时,她折腰倒飞而出,如鹞鸽一般掠入于森林之中。
以丁晓玉的作风,一击不中,必是翩跹而去。
“追——”从后面赶上来的安普见到丁晓玉要逃,忙带人去追。但。被夜风拦住了,夜风摇了摇头,说道:“不用了。你们追不上她。”修为突飞猛进的丁晓玉,她先动身,连他都不敢说能追得上她。
“公子,你没事吧?”见到夜风胸膛血红,安普吓了一跳。忙为夜风抱扎。
夜风苦笑了一下。说道:“没事。”幸好那一剑丁晓玉心软了下不,不然。一剑就要了他的命。
此时,夜风不得不承认,这几年来,丁晓玉进步太快了,如果他不用毒药,单是靠暗器,他都不敢说能打得过丁晓玉。
伤口包扎好了之后,夜风吩咐上路,不过,此时他警惕提高了许多,对丁晓玉不敢有半点的大意,他再不小心一点,如果下次丁晓玉伏击他的话,他的小命,只怕难保。
经过三天的赶路,夜风他们终于回到了红河城。
受夜风的命令,胡总管招回了大部分官员,使得红河郡大部分城市地行政开始走入轨道。此时,不论是红河城,还是红河边郡的其他城市,都看到了生机,城中地商贩再次开始了营业,街道上也能看到商旅来往了。火焰强盗团被夜风灭绝有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使得强盗宵小偷暂时不敢再光天化日之下偷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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