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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四名手下全部倒下,不是死了就是残了,明哥要是不跑,他就是傻子。
进来的时候感觉这林子没那么大,怎么跑这么久还没出去?他满头大汗,看起来已经很累,其实才跑了十多秒而已。
前方的树枝哪里还有心情去管,手电筒只照着脚下,不被绊倒就是天大的喜事,等跑出林子见到了SUV,脸上已经多了二十几道口子,汗珠一浸火烧火燎,不过明哥知道,这点伤和那几个手下相比根本算不上什么。
车门没有锁,车钥匙也没拔,毕竟前面堵着辆打不着火、四个轮子被戳坏了的面包车,SUV只能往回走,路的尽头可都是自己人。
现在只要回到车里,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倒回去自己就安全了,不,应该先调个头开得才快,这辆车撞歪一两棵小树是不成问题的。
这样想着,明哥手已经拉到了门把,可车门才刚拉开一条缝,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又把门按得关了起来。
猛的转头,看到了一张有些熟悉的脸,楞了下,明哥失声叫起来:“你是……于二傻?”喊完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大错,连忙压低声音:“放……放我走,我什么都不会说。”
于烨摇了摇头:“我是于烨,于事无补的于,火华烨,你是不配叫我二傻的,认出了我,就不能让你说出去,不过放心,我不会杀你的。”
第一次作自我介绍,很有新鲜感。
似乎听出了什么,明哥突然一拳向于烨下巴勾来,虽然也带了一把匕首,但这时已经来不及拿出,二人离得足够近,出拳时连脚都不用移动。
这样的攻击虽然威力不小,但太过简单,于烨微微一仰就避过了这一拳,在对方收拳之前双手上抬,两个食指的指扣抵在了明哥的太阳穴上。
接着便是灌气,药蛊门修真功法中的真气疗伤效果极好,所以他能挨千重楼那么多道剑气没倒下,能疗伤自然就能致伤,虽然此时体内没有真气,但灌气之法是以前就会的。
把体内剩余的满月精华以巨浪涛天之势灌入明哥脑袋,随后放开双手,后退了一步。
大脑受到了强烈冲击,明哥弯下腰去,瞳孔瞬间放到了最大,跪倒,干呕了几声,趴在地上不再动弹。
脑子里一片空白,他已然成了白痴。
……
回到空地,于烨看到许晴安仍呆呆坐在地上,眼睛虽睁着,却完全没有焦距,似乎已经吓傻了。
轻轻一指点在眉心,看着她的脑袋一仰,双眼终于有了些许神采,于烨这才弯下腰想把她扶起来。
“不要……”许晴安看向于烨的双眼满是恐惧,敏捷的向后爬了几米,却后陡然停下动作,身体一颤。
右手摸到了一只脚,那是阿鼠的,想到了他脑袋与肩膀形成的那个诡异角度,她心力交瘁,再也支撑不住,身子一软晕了过去。
许晴安以为这些人都已经被于二傻杀死了。
于烨叹了口气,捡起了地上的手电筒,俯身扛起许晴安,一手环绕着她的小腿,另一手打着电筒,悠悠然回到小路,向着面包车头所对的方向缓步走去。
三月的微风轻凉,腼腆而矜持,这是个莺飞草长的时节,春天的景色能让人感觉到生机勃勃,但绝不是夜里,尽管夜里才是多数生物展现生机的时候。
当然,就算是在白天,就算风景再妙,于烨也是无心欣赏的,他正在翻看二傻过去的记忆。
人看到的、听到的、感觉到的一切都会存储在大脑里,只是绝大多数人都无法一一提取这些记忆罢了,除非是得了超忆症或智商高到了非人的地步。
于烨却可以,二傻的记忆就像是一本书,可以任由他翻阅,比如某年某月某日的午餐是几点吃的、吃了些什么、味道如何、同座的有哪些人、说了哪些话、说话的时候有什么样的表情动作等等等等。
头脑越简单的生物对声音、光线就越敏感,二傻的记忆是跟随声音这条线路走的,比如有汽车鸣笛他的目光就会随着那辆汽车动,并不会以自己的兴趣或观点而改变——一个傻子似乎也不知道什么是兴趣和观点——因此绝大多数记忆对于烨来说都没什么用,但他仍然看得十分仔细,因为太多的东西是他从未见过的。
手电筒的光束在土路上游弋,因行走时的动作而摇晃着,于烨的目光就随着光圈移动,像是猫科动物,颇有几分过去于二傻的风范。
电筒是第一次接触,不过操作简单,使用起来倒是得心应手,于烨很想弄清... -->>
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四名手下全部倒下,不是死了就是残了,明哥要是不跑,他就是傻子。
进来的时候感觉这林子没那么大,怎么跑这么久还没出去?他满头大汗,看起来已经很累,其实才跑了十多秒而已。
前方的树枝哪里还有心情去管,手电筒只照着脚下,不被绊倒就是天大的喜事,等跑出林子见到了SUV,脸上已经多了二十几道口子,汗珠一浸火烧火燎,不过明哥知道,这点伤和那几个手下相比根本算不上什么。
车门没有锁,车钥匙也没拔,毕竟前面堵着辆打不着火、四个轮子被戳坏了的面包车,SUV只能往回走,路的尽头可都是自己人。
现在只要回到车里,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倒回去自己就安全了,不,应该先调个头开得才快,这辆车撞歪一两棵小树是不成问题的。
这样想着,明哥手已经拉到了门把,可车门才刚拉开一条缝,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又把门按得关了起来。
猛的转头,看到了一张有些熟悉的脸,楞了下,明哥失声叫起来:“你是……于二傻?”喊完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大错,连忙压低声音:“放……放我走,我什么都不会说。”
于烨摇了摇头:“我是于烨,于事无补的于,火华烨,你是不配叫我二傻的,认出了我,就不能让你说出去,不过放心,我不会杀你的。”
第一次作自我介绍,很有新鲜感。
似乎听出了什么,明哥突然一拳向于烨下巴勾来,虽然也带了一把匕首,但这时已经来不及拿出,二人离得足够近,出拳时连脚都不用移动。
这样的攻击虽然威力不小,但太过简单,于烨微微一仰就避过了这一拳,在对方收拳之前双手上抬,两个食指的指扣抵在了明哥的太阳穴上。
接着便是灌气,药蛊门修真功法中的真气疗伤效果极好,所以他能挨千重楼那么多道剑气没倒下,能疗伤自然就能致伤,虽然此时体内没有真气,但灌气之法是以前就会的。
把体内剩余的满月精华以巨浪涛天之势灌入明哥脑袋,随后放开双手,后退了一步。
大脑受到了强烈冲击,明哥弯下腰去,瞳孔瞬间放到了最大,跪倒,干呕了几声,趴在地上不再动弹。
脑子里一片空白,他已然成了白痴。
……
回到空地,于烨看到许晴安仍呆呆坐在地上,眼睛虽睁着,却完全没有焦距,似乎已经吓傻了。
轻轻一指点在眉心,看着她的脑袋一仰,双眼终于有了些许神采,于烨这才弯下腰想把她扶起来。
“不要……”许晴安看向于烨的双眼满是恐惧,敏捷的向后爬了几米,却后陡然停下动作,身体一颤。
右手摸到了一只脚,那是阿鼠的,想到了他脑袋与肩膀形成的那个诡异角度,她心力交瘁,再也支撑不住,身子一软晕了过去。
许晴安以为这些人都已经被于二傻杀死了。
于烨叹了口气,捡起了地上的手电筒,俯身扛起许晴安,一手环绕着她的小腿,另一手打着电筒,悠悠然回到小路,向着面包车头所对的方向缓步走去。
三月的微风轻凉,腼腆而矜持,这是个莺飞草长的时节,春天的景色能让人感觉到生机勃勃,但绝不是夜里,尽管夜里才是多数生物展现生机的时候。
当然,就算是在白天,就算风景再妙,于烨也是无心欣赏的,他正在翻看二傻过去的记忆。
人看到的、听到的、感觉到的一切都会存储在大脑里,只是绝大多数人都无法一一提取这些记忆罢了,除非是得了超忆症或智商高到了非人的地步。
于烨却可以,二傻的记忆就像是一本书,可以任由他翻阅,比如某年某月某日的午餐是几点吃的、吃了些什么、味道如何、同座的有哪些人、说了哪些话、说话的时候有什么样的表情动作等等等等。
头脑越简单的生物对声音、光线就越敏感,二傻的记忆是跟随声音这条线路走的,比如有汽车鸣笛他的目光就会随着那辆汽车动,并不会以自己的兴趣或观点而改变——一个傻子似乎也不知道什么是兴趣和观点——因此绝大多数记忆对于烨来说都没什么用,但他仍然看得十分仔细,因为太多的东西是他从未见过的。
手电筒的光束在土路上游弋,因行走时的动作而摇晃着,于烨的目光就随着光圈移动,像是猫科动物,颇有几分过去于二傻的风范。
电筒是第一次接触,不过操作简单,使用起来倒是得心应手,于烨很想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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