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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白虎伏地洗尽铅华的竺妹妹萝卜黄瓜冬瓜
归海一刀这辈子第一个敬畏的人,是已经驾崩被尊为太宗的先皇,他这辈子也忘不了当年二十岁的自己和其他同伴第一次进紫宸殿,仰望那高高在上的皇帝,虽然当时太宗皇帝看都没看自己这些小人物,只顾埋首批改奏折,可对于归海一刀这个胡人出身的武夫来说,这是理所当然的,皇帝就该是这样。
偶尔无聊细细学着一些老夫子追究起何为人生,归海一刀也自有一得,自己这辈子一分是为了十年前已经老死的醉鬼老爹,两分是为了出人头地做一个能享受荣华的富贵之人,三分只为了现在妻儿子nv,剩下的便是效忠陛下了。
裴行检将军每每叹自己愚忠时,归海一刀口上不说,心里却有着旁人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恩,另外还有一丝得意,套用陛下闲暇时的笑语,你归海一刀就是天生做打手狗uǐ子的命。
这话说到归海一刀心里了,别提多带劲了。
归海一刀是胡人,可从小就跟唐人小孩在一起,在自己懂事的时候,那个整天醉的稀里糊涂的老爹突然有一天清醒了不醉了,把自己叫过去,见面第一句话就是,你命贱,别跟汉人比。那时候的一刀小啊,还没有成为那个晋王殿下身边的“狂刀”,ī下里被长安地痞称为“狗刀”,意思是晋王脚边含着刀的狗。
别人欺负自己了,归海一刀就加倍的还回去,一来二去,总有踢到板的时候,这之后一刀才理解醉鬼父亲,好好的学着一个在大唐生活的胡人应该有的退让忍耐。
没有陛下就没有现在的归海大统领,没有陛下,昔年自谓上山能擒虎下海能降蛟的武夫,旧是那个行走大内见任何人都要行礼的胡人小卫,滴水之恩,汉人祖宗说要涌泉相报,那知遇之恩呢?君对臣十二年礼遇之恩呢?归海一刀,你又准备拿甚么去报。
无非命而已。
从贪狼堂出来后,李治就马不停蹄的赶往下一站,自始至终居然没问裴行俭一句关于那个叫鱼玄机的nv刺客的事,有时候裴行俭想主动提也被归海一刀打断了,裴行俭不理解,归海一刀也不懂,只是多年的朝夕相处,哪怕再赤子之心愚笨不堪造就的人也多少了解一些秉方面的东西,归海一刀只知道一点,现在的陛下,不愿面对任何沉痛的消息,裴行俭的消息,能会是惊喜欢欣鼓舞的吗?
马蹄声清脆,李治身子微微有些许颠簸,小的时候学骑马,那是李治这辈子被人笑绣uā枕头最多的一次,就连童年傲娇无敌的萧淑然萧大小姐也有忍不住仰天哀呼的冲动,那时候,李治是克服不了颠簸时会掉下来的恐惧的,可越怕就越会出错,有时明明可以策马扬鞭,自己吓自己滚下马背,所幸马不大,否则李治非得如大哥李建成一样,做个瘸子不可。
当时一贯在众兄弟最受宠爱的李治,甚至被快气出火来的李世民破口而出了一句“白痴”,很幸运,李治还真是白痴,哈哈一笑,一切似乎烟消云散,不曾留一点痕迹在心里,成长哪会真的没有烦恼的,谁也不是一出生就天下无敌盖世无双的。
“爷,我们现在是……”
眼看着要出了金陵城,裴行俭一路上心事重重,作为一个武夫更胜文士,裴行俭从来没有忘记那个新爵位制七八糟想了很多,不知觉间抬头已经望见街道尽头城楼子上扬扬猎猎作响的旗幡,下意识猛地惊问起来。
“调兵,然后雷霆一击大杀四方,最后扫清宇内还我乾坤江山,哈哈哈,一切是不是很完美,完美的人人都能猜到结局。”
“过程无趣了点,但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陛下。”
李治摇摇头,没说是也没说不是,ōu了一鞭,马蹄微仰,独自绝尘。
“眉下垂,两边嘴角也向下勾勒,眼神没有光彩。裴将军,知道这意味着甚么吗?陛下不高兴了。”归海一刀如此解释道,可裴行俭却更mí糊了,庸人自扰的自嘲摇摇头,和归海一刀策马跟了上去。
这是一场不算善良的游戏,是两个兄弟的无言的默契较量,那是源于同一种血脉骨子里的不服气,结局也许早已注定,只是过程中,李治输了,输的不仅残,而且一点都不光荣。
初秋已过,中秋将至,只是在江南这个温暖的国度里,初秋和中秋是看不出多大的差别,衰草更衰,菊uā更残的细微只存在于诗人的呻中,还有nv人的梦中。
午后小憩的竺寒暄双手扶着腰,艰难的从榻上直起身子来,微微的嘘了口气。低下头nv人看着自己圆鼓鼓的肚皮无声的笑了笑,肚皮早已失去了原有的平坦芬芳,被细细的分布着的血脉所代替,乍一看笔走龙蛇,竟颇为惊悚。娇小柔弱的nv人何时会有如此大的肚量,可又是那么美,譬如竺寒暄此刻的微笑。
又在做梦了,依稀间,自己双脚早已满布伤痕,血迹斑斑,太阳是那样的红,红的发白,长风仿佛从天尽头刮来,呼啦啦的卷起满地的水草,山林间谷风习习,涛声不断,像是青翠è的海不断冲击着nv人的心。
从菩提寺被那神秘的年轻人救出来,虽然不知道那年轻人是谁,但心里有一种声音在告诉自己,这人绝对不值得信任,年轻人在救自己离开的时候被刺天弩箭了一箭,背着怀里抱着嫦曦的自己一路狂奔,躲避,终于流血过多,昏过去了。
大难不死,竺寒暄脸上得意的lù出笑容,一如既往。
不过她高兴的是自己保住了肚子里未出世的孩子,虽然不是第一次十月怀胎了,可似乎这是她记忆中第一次的模样,她从来没觉得这么高兴过,虽然有大哥、二哥在不断的bī着自己,可仍然掩盖不了那份开心,有时独自一人坐在凉亭,就那么没有任何理由的傻傻笑着,还很大声,总是能急坏一群小公公校仕nv的,连她自己都觉得过分了,因为nv人清楚明白的感受到,怀了他的孩子,那份开心满足远远不是怀嫦曦时愣怔平静,毫无开心可言,终究爱的是他啊。
不知从哪里得来的勇气,竺寒暄用那把刺天弩箭狠狠的将神秘店小二的手臂残连的几根筋划断了,年轻人痛醒了,痛的要死,可就这样,仍然想要抓住她,她躲避着远远的逃跑了,到了远处见年轻人没有追上来才算松下心,只是在离开的时候,听到那个年轻人叫了一句:“我张要离要是不死,一定让你生不如死。”
红è的火烧云被抛到了身后,雪白的小uǐ还在摇曳,一连走了数天的nv人,已经到了极限,恍惚间她似乎看见了从小当爹又当娘的大哥,一个人时候喜欢独自坐在树林里一阵天偷哭的二哥,再就是……再就是耳畔响起了那个人爽朗的笑声,似乎在笑着说:“竺寒暄,你妹的,咋这么漂亮捏,眼珠子都快粘你身上了。”
然后他就追,她就在前面跑,阳光炙热的洒满了她的全身,风在耳边jī烈的吹过去,如同她还是小nv孩时千百次幻想的一样,幸福安康,能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爱自己自己也爱的丈夫,可以不聪明但一定要健健康康的孩子,可是就在她马上就要装作无力故意让他扑倒为所yù为的时候,天地巨变——苍白如雪,覆盖了一切的美好和愿望。
菩提寺中,爽朗惫懒的皇帝换了一副面具,仿佛瞬时间长大,一脸冷漠的站在她的面前,身后是无数身穿漆黑战甲的大内禁军,大唐帝国的王牌弩兵端着令人窒息的巨大冰冷的刺天弩,遥遥指向大哥、二哥、还有她,她仓皇的看过去,欣慰的看到了他眼中的迟疑和痛苦,可是他的手还是迅猛有力的挥了下去,甚至最后还嫌碍事,自己动手。
大股的血uā绽放在大哥一生培养的那三十六位死忠身上,菩提寺大火蔓延,夏夜的风温暖的很,可竺寒暄那一刻,宁愿甚么也不想的死去,也不愿看到他那双孤寂绝情的双眼,他曾经在她的身上死死的占有征服怜爱,手掌那般大、那般有力,一点一点的让她刻骨铭心的攀上了巅峰。
火光刺眼,仿佛有字深深的刻在上面。
那一夜,火光鲜血弥漫了一个叫竺寒暄的可怜nv人的双眼,苍山如海,夕阳如血,她孤零零的被人遗弃,满脚鲜血的走在旷野上,痛快死亡和挣扎求生不断的在nv人脑海中徘徊,似乎想要将她整个人埋葬在其中,nv人很累,疲惫的无力,夏天的太阳太毒太辣了,竺寒暄合上双目,她只是觉得自己要是死了就太对不起肚子里未出世的孩子了,死一个无辜的孩子没甚么,可他的孩子却不能无辜的死,nv人倒下了,自始至终,nv人对李治震惊过、失望过、伤心过、恨过、怨过,却从没有停止爱过。
一个前隋公主,一个大唐皇帝,可不是冤孽嘛!
如果老天爷是有智慧的,那真的当得起人们对他的膜拜,这一出出的滑稽上演滑稽落幕,那么jīng妙无双,该需要多少渊博浩瀚的智慧和无聊的心思。
竺寒暄最终还是晕过去了。
再醒来的时候,也是个午后,夏雨刚刚停歇,燥热褪尽,竺寒暄活下来了,所幸,在她胡思想的时候,一个nv人出现在自己面前,nv人扛着一把很大的马刀,刀头滴血,看着就一身煞气,看人的眼神也让人骨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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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白虎伏地洗尽铅华的竺妹妹萝卜黄瓜冬瓜
归海一刀这辈子第一个敬畏的人,是已经驾崩被尊为太宗的先皇,他这辈子也忘不了当年二十岁的自己和其他同伴第一次进紫宸殿,仰望那高高在上的皇帝,虽然当时太宗皇帝看都没看自己这些小人物,只顾埋首批改奏折,可对于归海一刀这个胡人出身的武夫来说,这是理所当然的,皇帝就该是这样。
偶尔无聊细细学着一些老夫子追究起何为人生,归海一刀也自有一得,自己这辈子一分是为了十年前已经老死的醉鬼老爹,两分是为了出人头地做一个能享受荣华的富贵之人,三分只为了现在妻儿子nv,剩下的便是效忠陛下了。
裴行检将军每每叹自己愚忠时,归海一刀口上不说,心里却有着旁人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恩,另外还有一丝得意,套用陛下闲暇时的笑语,你归海一刀就是天生做打手狗uǐ子的命。
这话说到归海一刀心里了,别提多带劲了。
归海一刀是胡人,可从小就跟唐人小孩在一起,在自己懂事的时候,那个整天醉的稀里糊涂的老爹突然有一天清醒了不醉了,把自己叫过去,见面第一句话就是,你命贱,别跟汉人比。那时候的一刀小啊,还没有成为那个晋王殿下身边的“狂刀”,ī下里被长安地痞称为“狗刀”,意思是晋王脚边含着刀的狗。
别人欺负自己了,归海一刀就加倍的还回去,一来二去,总有踢到板的时候,这之后一刀才理解醉鬼父亲,好好的学着一个在大唐生活的胡人应该有的退让忍耐。
没有陛下就没有现在的归海大统领,没有陛下,昔年自谓上山能擒虎下海能降蛟的武夫,旧是那个行走大内见任何人都要行礼的胡人小卫,滴水之恩,汉人祖宗说要涌泉相报,那知遇之恩呢?君对臣十二年礼遇之恩呢?归海一刀,你又准备拿甚么去报。
无非命而已。
从贪狼堂出来后,李治就马不停蹄的赶往下一站,自始至终居然没问裴行俭一句关于那个叫鱼玄机的nv刺客的事,有时候裴行俭想主动提也被归海一刀打断了,裴行俭不理解,归海一刀也不懂,只是多年的朝夕相处,哪怕再赤子之心愚笨不堪造就的人也多少了解一些秉方面的东西,归海一刀只知道一点,现在的陛下,不愿面对任何沉痛的消息,裴行俭的消息,能会是惊喜欢欣鼓舞的吗?
马蹄声清脆,李治身子微微有些许颠簸,小的时候学骑马,那是李治这辈子被人笑绣uā枕头最多的一次,就连童年傲娇无敌的萧淑然萧大小姐也有忍不住仰天哀呼的冲动,那时候,李治是克服不了颠簸时会掉下来的恐惧的,可越怕就越会出错,有时明明可以策马扬鞭,自己吓自己滚下马背,所幸马不大,否则李治非得如大哥李建成一样,做个瘸子不可。
当时一贯在众兄弟最受宠爱的李治,甚至被快气出火来的李世民破口而出了一句“白痴”,很幸运,李治还真是白痴,哈哈一笑,一切似乎烟消云散,不曾留一点痕迹在心里,成长哪会真的没有烦恼的,谁也不是一出生就天下无敌盖世无双的。
“爷,我们现在是……”
眼看着要出了金陵城,裴行俭一路上心事重重,作为一个武夫更胜文士,裴行俭从来没有忘记那个新爵位制七八糟想了很多,不知觉间抬头已经望见街道尽头城楼子上扬扬猎猎作响的旗幡,下意识猛地惊问起来。
“调兵,然后雷霆一击大杀四方,最后扫清宇内还我乾坤江山,哈哈哈,一切是不是很完美,完美的人人都能猜到结局。”
“过程无趣了点,但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陛下。”
李治摇摇头,没说是也没说不是,ōu了一鞭,马蹄微仰,独自绝尘。
“眉下垂,两边嘴角也向下勾勒,眼神没有光彩。裴将军,知道这意味着甚么吗?陛下不高兴了。”归海一刀如此解释道,可裴行俭却更mí糊了,庸人自扰的自嘲摇摇头,和归海一刀策马跟了上去。
这是一场不算善良的游戏,是两个兄弟的无言的默契较量,那是源于同一种血脉骨子里的不服气,结局也许早已注定,只是过程中,李治输了,输的不仅残,而且一点都不光荣。
初秋已过,中秋将至,只是在江南这个温暖的国度里,初秋和中秋是看不出多大的差别,衰草更衰,菊uā更残的细微只存在于诗人的呻中,还有nv人的梦中。
午后小憩的竺寒暄双手扶着腰,艰难的从榻上直起身子来,微微的嘘了口气。低下头nv人看着自己圆鼓鼓的肚皮无声的笑了笑,肚皮早已失去了原有的平坦芬芳,被细细的分布着的血脉所代替,乍一看笔走龙蛇,竟颇为惊悚。娇小柔弱的nv人何时会有如此大的肚量,可又是那么美,譬如竺寒暄此刻的微笑。
又在做梦了,依稀间,自己双脚早已满布伤痕,血迹斑斑,太阳是那样的红,红的发白,长风仿佛从天尽头刮来,呼啦啦的卷起满地的水草,山林间谷风习习,涛声不断,像是青翠è的海不断冲击着nv人的心。
从菩提寺被那神秘的年轻人救出来,虽然不知道那年轻人是谁,但心里有一种声音在告诉自己,这人绝对不值得信任,年轻人在救自己离开的时候被刺天弩箭了一箭,背着怀里抱着嫦曦的自己一路狂奔,躲避,终于流血过多,昏过去了。
大难不死,竺寒暄脸上得意的lù出笑容,一如既往。
不过她高兴的是自己保住了肚子里未出世的孩子,虽然不是第一次十月怀胎了,可似乎这是她记忆中第一次的模样,她从来没觉得这么高兴过,虽然有大哥、二哥在不断的bī着自己,可仍然掩盖不了那份开心,有时独自一人坐在凉亭,就那么没有任何理由的傻傻笑着,还很大声,总是能急坏一群小公公校仕nv的,连她自己都觉得过分了,因为nv人清楚明白的感受到,怀了他的孩子,那份开心满足远远不是怀嫦曦时愣怔平静,毫无开心可言,终究爱的是他啊。
不知从哪里得来的勇气,竺寒暄用那把刺天弩箭狠狠的将神秘店小二的手臂残连的几根筋划断了,年轻人痛醒了,痛的要死,可就这样,仍然想要抓住她,她躲避着远远的逃跑了,到了远处见年轻人没有追上来才算松下心,只是在离开的时候,听到那个年轻人叫了一句:“我张要离要是不死,一定让你生不如死。”
红è的火烧云被抛到了身后,雪白的小uǐ还在摇曳,一连走了数天的nv人,已经到了极限,恍惚间她似乎看见了从小当爹又当娘的大哥,一个人时候喜欢独自坐在树林里一阵天偷哭的二哥,再就是……再就是耳畔响起了那个人爽朗的笑声,似乎在笑着说:“竺寒暄,你妹的,咋这么漂亮捏,眼珠子都快粘你身上了。”
然后他就追,她就在前面跑,阳光炙热的洒满了她的全身,风在耳边jī烈的吹过去,如同她还是小nv孩时千百次幻想的一样,幸福安康,能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爱自己自己也爱的丈夫,可以不聪明但一定要健健康康的孩子,可是就在她马上就要装作无力故意让他扑倒为所yù为的时候,天地巨变——苍白如雪,覆盖了一切的美好和愿望。
菩提寺中,爽朗惫懒的皇帝换了一副面具,仿佛瞬时间长大,一脸冷漠的站在她的面前,身后是无数身穿漆黑战甲的大内禁军,大唐帝国的王牌弩兵端着令人窒息的巨大冰冷的刺天弩,遥遥指向大哥、二哥、还有她,她仓皇的看过去,欣慰的看到了他眼中的迟疑和痛苦,可是他的手还是迅猛有力的挥了下去,甚至最后还嫌碍事,自己动手。
大股的血uā绽放在大哥一生培养的那三十六位死忠身上,菩提寺大火蔓延,夏夜的风温暖的很,可竺寒暄那一刻,宁愿甚么也不想的死去,也不愿看到他那双孤寂绝情的双眼,他曾经在她的身上死死的占有征服怜爱,手掌那般大、那般有力,一点一点的让她刻骨铭心的攀上了巅峰。
火光刺眼,仿佛有字深深的刻在上面。
那一夜,火光鲜血弥漫了一个叫竺寒暄的可怜nv人的双眼,苍山如海,夕阳如血,她孤零零的被人遗弃,满脚鲜血的走在旷野上,痛快死亡和挣扎求生不断的在nv人脑海中徘徊,似乎想要将她整个人埋葬在其中,nv人很累,疲惫的无力,夏天的太阳太毒太辣了,竺寒暄合上双目,她只是觉得自己要是死了就太对不起肚子里未出世的孩子了,死一个无辜的孩子没甚么,可他的孩子却不能无辜的死,nv人倒下了,自始至终,nv人对李治震惊过、失望过、伤心过、恨过、怨过,却从没有停止爱过。
一个前隋公主,一个大唐皇帝,可不是冤孽嘛!
如果老天爷是有智慧的,那真的当得起人们对他的膜拜,这一出出的滑稽上演滑稽落幕,那么jīng妙无双,该需要多少渊博浩瀚的智慧和无聊的心思。
竺寒暄最终还是晕过去了。
再醒来的时候,也是个午后,夏雨刚刚停歇,燥热褪尽,竺寒暄活下来了,所幸,在她胡思想的时候,一个nv人出现在自己面前,nv人扛着一把很大的马刀,刀头滴血,看着就一身煞气,看人的眼神也让人骨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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