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生活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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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玩的念头,很爽快应了下来,“喏。”
从头到尾,一句话没说的胡亥,看着立于左右的男女哼哈二将,再想想如果是以前,他提出这种无理的要求——以前根本就不敢提,三岁小孩子哪有什么说话的权力?只得默默在心里感叹,难怪人人都想做皇帝当大官,有权力的感觉真好,只要你想做,不管合理不合理,自然有人帮你做,都不需要找理由。
搞定了烛的事,胡亥可不想再坐在这里傻傻的等,留下两个护卫给烛打下手,胡亥决定让相里颖再带着自己去逛一逛。
逛来逛去,一逛逛到大中午,胡亥觉得自己饿了。而可恶的是,旁边的相里颖竟然没有一点请自己吃饭的打算。
一问之下,胡亥才知道因为粮食产量不高,取火不易做饭费时,所以像墨家这种普通百姓一般是一日两餐。
早餐是早上九点,晚餐是下午四点,而且晚餐也大多不是现做,只是把早上剩下的饭热一热,只有诸侯王以及天子才能一日三到四顿饭。
胡亥听相里颖解说了一番,大体得出一个概念就是,吃饭顿数多寡和身份高低贵贱挂勾,越有权势的人,吃饭的顿数赵多。就像嬴政,虽然理论为了表示自己很节俭,他只吃两顿正餐,但实际上他还要吃下午茶和夜宵。
因为没有及时为胡亥准备午饭,再加上胡亥本人表示想体会一下家常便饭——事后,胡亥为自己这个缺心眼的要求,悔得恨不得甩自己两巴掌。
主食是粟米做的面饼,配菜是处理的十分糟糕,腥味很重的肉干,以及几盘不知名且缺盐少油的腌菜。
胡亥本以为秦宫里的食物就已经够难吃了,今天才知道自己冤枉人家厨子了。秦宫的食物也就只是难以下咽而已,这顿家常便饭吃着简直是刺喉咙,胡亥都怀疑是不是因为古代脱壳技术不过关,粟米的壳没有脱干净,才会吃完了嗓子痒。
拜多年社交礼仪所赐,胡亥没有把食物吐出来,而是硬着头皮,就着白水,很艰难的吃完了手里的那张饼。虽然没有吃饱,但他已经不准备再受虐,准备再去烛那里看看,看那口锅打好没有,看看什么时候能回家。
但不知道是不是坐的太久了,一下子站起来腿有点发麻,胡亥只觉得脚下一软,幸好他眼明手快,及时抓住旁边一样东西而免于摔倒。
胡亥抬起头看了看,又低下头看了看,被他抓住的是相里家一个侍女的衣袖,但入手触感却毫无衣物应有的或顺滑或棉柔的感觉,反而感觉像是抓住一块极其粗糙的树皮,又硬又硌手。胡亥简直无法想像,这么粗糙不堪的东西竟然能被人做成衣服来穿,竟然有人能忍受这样的衣服。
胡亥松开侍女的衣服,看了看自己的手掌,虽然只是扯了一下,但原来又白又粉又嫩的手心里,已经被磨得出现了一道红痕。
粗衣粝食!胡亥头一回认识到了这个词的真正含义,不再是作文里用来美化文笔的词语,而是一种生活。
以前看小说写有钱人吃了穷人的食物刺嗓子,或者大家小姐皮娇肉惯穿粗衣,结果皮肤被衣服磨出血,胡亥还觉得对方太矫情太做作。
现在胡亥知道,只是他当时不够苦。
胡亥不想失去他现在的生活,所以他告诉自己,一定要更加努力,努力的让嬴政更加宠爱自己。
“走吧。”胡亥平静的拍了拍衣袖,转头冲着相里颖扬起一个大大的笑脸说道:“现在……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
小孩子玩的念头,很爽快应了下来,“喏。”
从头到尾,一句话没说的胡亥,看着立于左右的男女哼哈二将,再想想如果是以前,他提出这种无理的要求——以前根本就不敢提,三岁小孩子哪有什么说话的权力?只得默默在心里感叹,难怪人人都想做皇帝当大官,有权力的感觉真好,只要你想做,不管合理不合理,自然有人帮你做,都不需要找理由。
搞定了烛的事,胡亥可不想再坐在这里傻傻的等,留下两个护卫给烛打下手,胡亥决定让相里颖再带着自己去逛一逛。
逛来逛去,一逛逛到大中午,胡亥觉得自己饿了。而可恶的是,旁边的相里颖竟然没有一点请自己吃饭的打算。
一问之下,胡亥才知道因为粮食产量不高,取火不易做饭费时,所以像墨家这种普通百姓一般是一日两餐。
早餐是早上九点,晚餐是下午四点,而且晚餐也大多不是现做,只是把早上剩下的饭热一热,只有诸侯王以及天子才能一日三到四顿饭。
胡亥听相里颖解说了一番,大体得出一个概念就是,吃饭顿数多寡和身份高低贵贱挂勾,越有权势的人,吃饭的顿数赵多。就像嬴政,虽然理论为了表示自己很节俭,他只吃两顿正餐,但实际上他还要吃下午茶和夜宵。
因为没有及时为胡亥准备午饭,再加上胡亥本人表示想体会一下家常便饭——事后,胡亥为自己这个缺心眼的要求,悔得恨不得甩自己两巴掌。
主食是粟米做的面饼,配菜是处理的十分糟糕,腥味很重的肉干,以及几盘不知名且缺盐少油的腌菜。
胡亥本以为秦宫里的食物就已经够难吃了,今天才知道自己冤枉人家厨子了。秦宫的食物也就只是难以下咽而已,这顿家常便饭吃着简直是刺喉咙,胡亥都怀疑是不是因为古代脱壳技术不过关,粟米的壳没有脱干净,才会吃完了嗓子痒。
拜多年社交礼仪所赐,胡亥没有把食物吐出来,而是硬着头皮,就着白水,很艰难的吃完了手里的那张饼。虽然没有吃饱,但他已经不准备再受虐,准备再去烛那里看看,看那口锅打好没有,看看什么时候能回家。
但不知道是不是坐的太久了,一下子站起来腿有点发麻,胡亥只觉得脚下一软,幸好他眼明手快,及时抓住旁边一样东西而免于摔倒。
胡亥抬起头看了看,又低下头看了看,被他抓住的是相里家一个侍女的衣袖,但入手触感却毫无衣物应有的或顺滑或棉柔的感觉,反而感觉像是抓住一块极其粗糙的树皮,又硬又硌手。胡亥简直无法想像,这么粗糙不堪的东西竟然能被人做成衣服来穿,竟然有人能忍受这样的衣服。
胡亥松开侍女的衣服,看了看自己的手掌,虽然只是扯了一下,但原来又白又粉又嫩的手心里,已经被磨得出现了一道红痕。
粗衣粝食!胡亥头一回认识到了这个词的真正含义,不再是作文里用来美化文笔的词语,而是一种生活。
以前看小说写有钱人吃了穷人的食物刺嗓子,或者大家小姐皮娇肉惯穿粗衣,结果皮肤被衣服磨出血,胡亥还觉得对方太矫情太做作。
现在胡亥知道,只是他当时不够苦。
胡亥不想失去他现在的生活,所以他告诉自己,一定要更加努力,努力的让嬴政更加宠爱自己。
“走吧。”胡亥平静的拍了拍衣袖,转头冲着相里颖扬起一个大大的笑脸说道:“现在……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