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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今年十八,却在十岁女孩面前自称“叔叔”,只因他还深深沉浸在诺亚事迹中,便将故事里那句“叔叔保护你”脱口而出。
这句话果然效力神奇,小姑娘立刻停止了踢打抓咬,盯着常乐看了几秒,犹疑着问他:
“叔叔,你是好人吗?”
“我当然是好人!”常乐笑着在小姑娘头顶轻抚。
小姑娘也笑了,腮边浮现两个酒窝,笑容异常甜美。
不过笑容一闪而逝,她立刻回头向着追兵望去,又急着喊:
“叔叔,他们人很多!不能硬拼!”
这句话反而令常乐一愣,听起来小姑娘好像身经百战,经常跟人打架。
看小姑娘的样子,显然营养不太好,肤色灰暗,身体干瘪硬邦邦,而脸颊的瘦削,越发凸显了双眼之大,如此身板恐怕很难跟人打架,在同龄孩子当中都要受欺负。
可就算这样面黄肌瘦,也掩不住她眉目口鼻的精致漂亮,如果再长大几岁,丰满几分,足以让一堆男人为她而打架。
而这位未来的祸水,美丽大眼睛里似乎藏着神秘魔力,常乐盯着她黑色双瞳只看了一眼,忽然间心神恍惚,好像被什么东西扯入深渊,向着无光的黑暗中坠|落下去。
好在恍惚只是短短一瞬,常乐迅速将自己拉出幻觉。
而此时追兵也已经赶到眼前,将抱着小姑娘的常乐,连同艾格尼丝一起包围在核心。
看起来这些人都是士兵,因为个人实力并不强,盔甲武器却很精良。
既然实力平平,他们当然也看不清常乐与艾格尼丝的深浅,只拿他们当普通人,气势汹汹地喊:
“你们想死吗?快把女孩交出来,否则统统抓去坐牢!”
常乐皱眉:
“你们为什么抓她?告诉我原因。”
“问原因?你算老几?”
一群士兵懒得跟他废话,挥刀舞剑一拥而上。
常乐也不再废话,仅仅三秒钟之内,他合计打出五拳,踢出两脚,将七名士兵放倒,刀剑“当啷啷”掉了一地,只剩下三人惊叫着慌忙退远。
这还是在他左手抱着小女孩,只能使用右手的前提之下。
常乐出手并不重,因为尚未了解事情前因后果,而且他很欣赏诺亚的行事准则,决心学一学,以后杀人之前一定要警告三次。
“你这无法无天的……”士兵首领当然大怒,但是也明白了常乐实力不凡,所以只骂了半句,就不敢继续下去。
艾格尼丝凑到常乐耳边,低声提醒:
“这里是伯德子爵的封地,而伯德子爵是斯坦尼斯公爵的盟友,请你保持理智,不要与对方冲突,否则我会很为难。”
常乐笑答:
“冲突不冲突,不由我决定,我答应了保护这孩子,就一定要做到,难道你想劝我食言?”
艾格尼丝当然不可能有这种打算,她爱怜地在小姑娘脸上摸了一把,低声道:
“我不想让你和公爵冲突,不代表我不想保护这个孩子,事情交给我吧。”
然后她迎向了士兵首领,直接亮明身份:
“我叫艾格尼丝,我命令你们收起刀剑,再告诉我,为什么追杀小女孩。”
“艾什么尼丝?你凭什么命令我?”
那人一脸茫然,倒是在远处看热闹的佣兵喊了起来:
“天呐!艾格尼丝!你竟然是艾格尼丝!斯坦尼斯公爵手下头号大将,战灵艾格尼丝!刚才竟然低调乘坐我们的马车,接受我们的保护?”
这一事实令佣兵们激动得脸色涨红。
士兵首领却不敢相信:
“您是公爵府的艾格尼丝?有证据吗?招摇撞骗要坐牢的!”
艾格尼丝微微一笑:
“我这张脸就是证据,难道你觉得我不够美丽?”
她又在习惯性调戏男人,说话间还刻意将高耸前胸挺了一挺,引得对方连吞口水。
但接下来艾格尼丝淡黄色斗气光焰熊熊升起,就再也没有任何疑问,战灵实力无可置疑,特殊的斗气色彩也独此一家。
士兵们这才慌忙行礼,有弯腰躬身的,也有单腿下跪的,口中高呼:
“参见艾格尼丝女士!”
周围围观者“轰”地一声,都大呼小叫,这样一个小镇很少有名人路过,艾格尼丝成名已久,又是艳名远播,自然引起众人兴奋。
还有不少人表情比较怪异,大概是知道艾格尼丝的放|荡名声,所以凡是自认为比较英俊倜傥的,都挺胸收腹,摆出最帅的姿态,往她视线所及之处聚拢。
但艾格尼丝只盯着士兵们:
“别害怕,子爵与我们公爵是盟友,我不会伤害你们。现在请告诉我,为什么追杀这个小女孩?”
士兵们相互看了一眼,其中一人恭敬回答:
“艾格尼丝女士,请不要被她的外貌蒙蔽,这孩子,是个恶魔!”
“恶魔?”艾格尼丝和常乐同时惊讶低呼。
常乐将怀中小女孩放回地面,蹲在她面前,按着她的双肩,仔仔细细上下打量。
小女孩却一脸无辜:
“他们胡说!他们才是恶魔!”
“有证据吗?”艾格尼丝一边追问,一边回身来到女孩身旁,就像之前对待常乐,在她颈部细细地嗅。
常乐的恶魔气息曾令她失控,小女孩当然没造成这种效果,片刻之后,艾格尼丝直起身子,很认真地告诉士兵们:
“我已确认,她不是恶魔,也不是魔兽,是普通人类。”
士兵们又相互看了一眼,一人犹犹豫豫回答:
“这孩子的母亲是恶魔,恶魔的女儿怎么会不是恶魔?”
不仅士兵这么说,附近看热闹的居民也七嘴八舌地作证,说小女孩的母亲肯定是恶魔。
其中一个青年格外愤怒,而且常乐认识,就是刚刚还见过面的酒馆老板,这老板认为自己父亲就是被恶魔害死的。
艾格尼丝不断向士兵和周围人发问,常乐则默默旁听,同时关注着小女孩的表情变化。
小女孩好像受惊的小兔子,缩成一团,还不时用力摇头,似乎对众人关于“恶魔”的说法不以为然。
但很多人都举出种种事例,彼此相互作证,应该不是假话。
事情还得从一年前说起。
那年有个名叫“茉莉”的外乡女子来到晨露镇,还带着一个女儿叫“阿敏”,也就是常乐眼前这个小姑娘。
母女俩一路乞讨为生,都瘦得皮包骨头。
有个酒馆老板见状很不忍心,就收留了娘儿俩,让那女人在酒馆打杂,这位老板自然就是现任老板的父亲。
母女俩吃饱了,气色渐渐好起来,人们发现两位都是美人,至少是一位美人和一个美人胚子。
但也有人发现,母女俩无论名字还是外貌特征,都很像贱民。只是无论怎么问,母亲都矢口否认,小孩也一脸懵懂。
很多人不愿意看到贱民在镇上出没,惟恐水源和空气遭到污染,可经过争论,还是同情心占了上风,于是母女两人在镇东搭了个窝棚,就此定居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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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今年十八,却在十岁女孩面前自称“叔叔”,只因他还深深沉浸在诺亚事迹中,便将故事里那句“叔叔保护你”脱口而出。
这句话果然效力神奇,小姑娘立刻停止了踢打抓咬,盯着常乐看了几秒,犹疑着问他:
“叔叔,你是好人吗?”
“我当然是好人!”常乐笑着在小姑娘头顶轻抚。
小姑娘也笑了,腮边浮现两个酒窝,笑容异常甜美。
不过笑容一闪而逝,她立刻回头向着追兵望去,又急着喊:
“叔叔,他们人很多!不能硬拼!”
这句话反而令常乐一愣,听起来小姑娘好像身经百战,经常跟人打架。
看小姑娘的样子,显然营养不太好,肤色灰暗,身体干瘪硬邦邦,而脸颊的瘦削,越发凸显了双眼之大,如此身板恐怕很难跟人打架,在同龄孩子当中都要受欺负。
可就算这样面黄肌瘦,也掩不住她眉目口鼻的精致漂亮,如果再长大几岁,丰满几分,足以让一堆男人为她而打架。
而这位未来的祸水,美丽大眼睛里似乎藏着神秘魔力,常乐盯着她黑色双瞳只看了一眼,忽然间心神恍惚,好像被什么东西扯入深渊,向着无光的黑暗中坠|落下去。
好在恍惚只是短短一瞬,常乐迅速将自己拉出幻觉。
而此时追兵也已经赶到眼前,将抱着小姑娘的常乐,连同艾格尼丝一起包围在核心。
看起来这些人都是士兵,因为个人实力并不强,盔甲武器却很精良。
既然实力平平,他们当然也看不清常乐与艾格尼丝的深浅,只拿他们当普通人,气势汹汹地喊:
“你们想死吗?快把女孩交出来,否则统统抓去坐牢!”
常乐皱眉:
“你们为什么抓她?告诉我原因。”
“问原因?你算老几?”
一群士兵懒得跟他废话,挥刀舞剑一拥而上。
常乐也不再废话,仅仅三秒钟之内,他合计打出五拳,踢出两脚,将七名士兵放倒,刀剑“当啷啷”掉了一地,只剩下三人惊叫着慌忙退远。
这还是在他左手抱着小女孩,只能使用右手的前提之下。
常乐出手并不重,因为尚未了解事情前因后果,而且他很欣赏诺亚的行事准则,决心学一学,以后杀人之前一定要警告三次。
“你这无法无天的……”士兵首领当然大怒,但是也明白了常乐实力不凡,所以只骂了半句,就不敢继续下去。
艾格尼丝凑到常乐耳边,低声提醒:
“这里是伯德子爵的封地,而伯德子爵是斯坦尼斯公爵的盟友,请你保持理智,不要与对方冲突,否则我会很为难。”
常乐笑答:
“冲突不冲突,不由我决定,我答应了保护这孩子,就一定要做到,难道你想劝我食言?”
艾格尼丝当然不可能有这种打算,她爱怜地在小姑娘脸上摸了一把,低声道:
“我不想让你和公爵冲突,不代表我不想保护这个孩子,事情交给我吧。”
然后她迎向了士兵首领,直接亮明身份:
“我叫艾格尼丝,我命令你们收起刀剑,再告诉我,为什么追杀小女孩。”
“艾什么尼丝?你凭什么命令我?”
那人一脸茫然,倒是在远处看热闹的佣兵喊了起来:
“天呐!艾格尼丝!你竟然是艾格尼丝!斯坦尼斯公爵手下头号大将,战灵艾格尼丝!刚才竟然低调乘坐我们的马车,接受我们的保护?”
这一事实令佣兵们激动得脸色涨红。
士兵首领却不敢相信:
“您是公爵府的艾格尼丝?有证据吗?招摇撞骗要坐牢的!”
艾格尼丝微微一笑:
“我这张脸就是证据,难道你觉得我不够美丽?”
她又在习惯性调戏男人,说话间还刻意将高耸前胸挺了一挺,引得对方连吞口水。
但接下来艾格尼丝淡黄色斗气光焰熊熊升起,就再也没有任何疑问,战灵实力无可置疑,特殊的斗气色彩也独此一家。
士兵们这才慌忙行礼,有弯腰躬身的,也有单腿下跪的,口中高呼:
“参见艾格尼丝女士!”
周围围观者“轰”地一声,都大呼小叫,这样一个小镇很少有名人路过,艾格尼丝成名已久,又是艳名远播,自然引起众人兴奋。
还有不少人表情比较怪异,大概是知道艾格尼丝的放|荡名声,所以凡是自认为比较英俊倜傥的,都挺胸收腹,摆出最帅的姿态,往她视线所及之处聚拢。
但艾格尼丝只盯着士兵们:
“别害怕,子爵与我们公爵是盟友,我不会伤害你们。现在请告诉我,为什么追杀这个小女孩?”
士兵们相互看了一眼,其中一人恭敬回答:
“艾格尼丝女士,请不要被她的外貌蒙蔽,这孩子,是个恶魔!”
“恶魔?”艾格尼丝和常乐同时惊讶低呼。
常乐将怀中小女孩放回地面,蹲在她面前,按着她的双肩,仔仔细细上下打量。
小女孩却一脸无辜:
“他们胡说!他们才是恶魔!”
“有证据吗?”艾格尼丝一边追问,一边回身来到女孩身旁,就像之前对待常乐,在她颈部细细地嗅。
常乐的恶魔气息曾令她失控,小女孩当然没造成这种效果,片刻之后,艾格尼丝直起身子,很认真地告诉士兵们:
“我已确认,她不是恶魔,也不是魔兽,是普通人类。”
士兵们又相互看了一眼,一人犹犹豫豫回答:
“这孩子的母亲是恶魔,恶魔的女儿怎么会不是恶魔?”
不仅士兵这么说,附近看热闹的居民也七嘴八舌地作证,说小女孩的母亲肯定是恶魔。
其中一个青年格外愤怒,而且常乐认识,就是刚刚还见过面的酒馆老板,这老板认为自己父亲就是被恶魔害死的。
艾格尼丝不断向士兵和周围人发问,常乐则默默旁听,同时关注着小女孩的表情变化。
小女孩好像受惊的小兔子,缩成一团,还不时用力摇头,似乎对众人关于“恶魔”的说法不以为然。
但很多人都举出种种事例,彼此相互作证,应该不是假话。
事情还得从一年前说起。
那年有个名叫“茉莉”的外乡女子来到晨露镇,还带着一个女儿叫“阿敏”,也就是常乐眼前这个小姑娘。
母女俩一路乞讨为生,都瘦得皮包骨头。
有个酒馆老板见状很不忍心,就收留了娘儿俩,让那女人在酒馆打杂,这位老板自然就是现任老板的父亲。
母女俩吃饱了,气色渐渐好起来,人们发现两位都是美人,至少是一位美人和一个美人胚子。
但也有人发现,母女俩无论名字还是外貌特征,都很像贱民。只是无论怎么问,母亲都矢口否认,小孩也一脸懵懂。
很多人不愿意看到贱民在镇上出没,惟恐水源和空气遭到污染,可经过争论,还是同情心占了上风,于是母女两人在镇东搭了个窝棚,就此定居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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